| | | 当我无意识地不停地在文档上打下“非非”这两个字的时候,突然发现,这是堵不能翻越的墙。 一 乌鸦的个头要比我矮一点,但是很结实,比我大上两岁,是今年刚转到我们班的复读生。 他和我同村,相隔不远,而且开始在同一个画室里画画,很快就熟悉了,每天都是他和我一起上学放学,路上也不大说话,就是飚自行车。 我们对于这条路的熟悉程度,分别是六年和五年。因为这点小小的差距,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会比他慢那么一点点。 在关于飚车的记忆里,阳光明媚的日子总是会多一些。 乡村的天空很蓝,白云像是浓厚的棉花,田野总是有着新鲜的色彩,大大小小的植物并没有经过人工刻意的规划,恣意生长而让人觉得自然亲切。很多小径分岔的地方,农舍大都安稳独立。在放学的时候,夕阳落到山的背后去,可以看到袅袅的炊烟合着朦朦黄昏,格外安宁。 弓着背把单肩书包甩在背后,或者直接离开坐垫用力蹬踏,在去上课的学生中穿梭前行,引面而来的空气是清新怡人的。路大多是沙石铺成的,有时因为速度快,会崩起一两块小石头掉进路边的水沟里惊起青蛙之类的小动物。 路上会经过一座大桥,桥下是条曲折的铺着长石条的幽深小巷,年代久湿气重的缘故,长着青苔,泛着或青或褐的光。 大多数人会下车牵行,而我和乌鸦却把这里当成了确保领先对方的必要站点,因为这里空间狭小,一旦落后基本就不能超越了,后面的人不敢骑太快,要注意前面那个的节奏变化,不然很容易会撞到一些牵行的学生,特别是女生,因为容易受惊吓,反应特别慢,很难猜到她会躲到哪一边。 而出了这条小巷,还要上一座小桥,然后就是很长的下坡路。 乌鸦和我练成的最耍酷的一招就是在接近校门口的时候才慢慢抓紧刹车,然后压一个很优美的弧度滑进学校的停车棚,双手一放,顺势往前一推,两辆车就乖乖地倒靠在我们固定的停车位上了。 乌鸦是学校有名的少年,所以,我们的车从来不上锁。 乌鸦是他的外号,因为他不爱说话,眼神很硬,容易让人感觉到害怕。 那时候,我们有着最简单的快乐。 二 小文是我们三个中身高最高的,也最瘦,也是学校有名的少年,据说在他的行李柜里放了好多件自制的兵器。他住校,虽然周末也是要骑车回家,但是和我们比,车技自然也会差很多。 三个人最后混在一起,还是因为那次打篮球。 小文和我从初一就在一个班了,我们都念文科,而乌鸦是复读生,又念理科,所以他们并不了解对方很多。 还是说到那次体育课前利用课间时间一起打球,乌鸦防守小文,在身高上吃了不少的亏,终于忍不住在小文的一次上篮中,把他整个人拉倒在地了。 小文站起来就冲到乌鸦面前,乌鸦也毫不畏惧地抬头瞪着他。 我赶紧插到他们的中间,用力把他们推开。我跟他们说保卫科和教务处的老师正在对面打球,现在打架肯定会被抓去训。 放学后,有种的就去后山水库。乌鸦说。 不去的死全家。小文毫不示弱。 我努力想给他们说和,但没有任何效果,只是让我别管,让他们自己解决。 放学后,我就尾随着他们去了学校后山的那个水库了。 学校的后门有一条小路,路边是一片死水潭,往上去就是一条很宽很陡很长的坡了,全部青石条砌成,我曾和乌鸦约好在高考前要来这里比赛看谁能骑到坡顶上去。 过了那个坡顶就能看到一个很大的水库和一片草地。 这里的环境很美,三面环山,基本上,男生们有什么仇恨,都会在这里以单挑的形式来解决。有早熟的男女生也会躲在这里的某一个小山坡里谈情说爱,当然,在我们这样的农村中学,这样的事还是很少见的,我甚至都没亲眼目睹,只是听小文说起过,有一次他假装成老师在晚上的时候拿着一只手电筒吓得一对恋人跑丢了一只拖鞋,被他抛到水库里去了。 我并没跟到草坪那里,而是站在一个山坡上观战并给他们放风,这里可以看到从校门口通到这里的一整条路,防止有老师会到这里来搞突击。 等他们走到草地上的时候,突然从一块大岩石后面冲出了几个人,围住了小文,其中一个还和乌鸦说着什么。 我远远的看去,以为是乌鸦叫了人来,大骂乌鸦阴险,说是单挑怎么可以叫人来。 这可是最让人鄙视的行为。 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乌鸦居然一拳打倒了那个和他说话的人,并冲过去和小文与另几个人打在一起。等我冲下去的时候,他们两个已经一起把那几个人打跑了。 原来,那几个人是这附近村子的社会青年,和小文因为玩游戏机闹过口角,今天刚好在这里碰上了,仗着人多想教训一下小文,那个被乌鸦一拳打倒的人是想让乌鸦不要多管闲事。 要不是他指着我的鼻子要挟我,我才不想插手你们的事呢。乌鸦虽然帮了小文的忙,但还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帮他,只是自己看他们不爽而已。 我跟小文说,乌鸦怎么样也帮了你一个大忙,今天的事你就倒个歉,以后大家都是哥们。 小文拒绝道歉,但是他说自己欠乌鸦一个人情,架是打不起来了,以后有任何要求,只要乌鸦提出来,他一定做到。 话是这样,但是我们三个最后还是经常混在一起了。成了全校最有名的三人党,经常翘课一起出去玩游戏机,台球或者骑着自行车到处乱飚。 没有人考虑过考大学的事。乌鸦的复读,最大的原因是他家里有钱,不想让他太早进入社会,如此而已。 而去学画画,那是因为有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不去上课。 三 非非是在期中考后从城里的重点中学转来我们学校念高一的女生。 对于她为什么要转到我们这个乡村中学来念书,没人知道真正的理由,只知道她们班主任是她的表叔之类的亲戚。 而与非非认识,仅仅是因为,她很快就成了我们学校里最有名的女生。 这和我们混了好几年才混出来的一点名气是不能成正比的。 首先,她会化妆,爱穿一些农村女学生不敢穿的衣服,而且对她吹口哨的男生通常会被她取笑得面红耳刺的。 更重要的是,她让一直和我们有积怨的保卫科科长出了大丑。 我们学校的保卫科没有女教师。因此每个晚上,那个满脸红疙瘩的保卫科科长就会提着手电筒从男生宿舍巡逻到女生宿舍。 几年来,所有女生暗自都对他的这种行为表示不满,但是也没有人敢提出异议,谁让他是校长的小舅子呢。 而非非住在学校的第三天就发生了那件震惊全校的事情。 当那个保卫科科长提着手电筒巡逻到她宿舍门口的时候,她突然掀开被子,然后在那边歇斯底里地大喊:非礼啊!非礼啊! 所有老师宿舍和学生宿舍的灯都亮了起来。 第二周的星期一,升完国旗做完早操之后,他站在平常耀武扬威批判我们这类坏学生的演讲台上向全校的女生道歉,并保证不会再进入女生宿舍楼。 那是我们三个第一次集体参加课间的活动,看到他那死猪一样的表情,我们鼓掌鼓得特别起劲,在我们的带领下,几乎所有的学生都鼓起掌来,弄得他更加难堪了。 估计全校近500名的学生和我们一样,把目光落在了这个叫非非的转校生身上。 小文对我们说,我要认识她。 过了几天之后,小文果然把她带到了我们的面前。 那时候我正和乌鸦在水库旁的草地上比谁骑得更慢。 小文带她来的时候,乌鸦的车头和我的车头碰到一起,我们都差点摔倒,紧抓着车把,单脚立地才算稳了下来。 非非很大方地和我们握手。 我紧张得手心一直冒汗,那可是我第一次碰到女孩子的手。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去想过男生和女生之间能发生什么事情。 但是只是那轻轻的一握,我好像一下就明白了很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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