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大赛连载小说散文小说杂文诗歌歌词文集论坛
今日更新
今日推荐
  红袖添香杂文 > 无心快语  
   


- “茅盾文学奖”的闹剧
- 问学孔庆东:汉奸究竟为何物?
- 问教余秋雨:石一歌是“是一个”还是“十一个”?
- 四大名捕有话说:郎咸平到底是谁的“托”
- 《四大名捕有话说》——为王濛被开除叫好
- 挥手的哲学
- 阳光灿烂的日子
作者文集





 
又见警察打死人   文 / 四大名捕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开始把警察与黑社会合并成了同类项,所谓“警匪一家”是也。以前在香港的警匪片里才能看到“警匪一家”的闹剧,现在却不知不觉地渗透到了现实社会中,真是令人心寒!人们把警察称作“披着羊皮的狼”,还有人叫他们为“披着合法外衣的黑社会”,或者干脆就叫“土匪”。
近来,不管是在平面媒体或者是在互联网上以至于现实社会,到处都可以见到“警察打死人”的新闻。如此草菅人命的“警察叔叔”何以这么嚣张?竟敢明目张胆地随便打死人?纵观几起警察打死人的案件,四大名捕发现了这里面深深隐藏着的一种“官场潜规则”,那就是凡是警察打死了人的案子,那被打死了的人一定是有心脏病,他的死并不是警察打死的,而是由于他的心脏病猝发而死。如果他没有心脏病的话,那他就是自己摔死的,或者是自杀身亡。反正与警察的殴打无关,是他自己要死。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的,被打死的一方被陪几个钱,“警察叔叔”们不是撤职就是警告处分,并没有负什么刑事责任。有个别被媒体“逼”得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只是对其“元凶”判个“无期”或是“有期”。
闹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警察打死人”的案件,最开始,“警察叔叔”也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口咬定死者患有心脏病,他的死并不是“人民警察”聚殴致死。后来有“好事者”将其传到了媒体上,经过各方媒体记者和网民的“围歼”,终于在前不久给出了一个“让人心服”的判决。主犯判了个无期,其他分别判了十二年、六年不等。如此聚众打死人,竟然没有一个被判死刑!令人不禁想起了《水浒传》里的高衙内,高衙内强抢民女打人致死,为什么没有受到“刑事处分”,只是“记大过”、“警告处分”,因为他有特殊的身份,他可是“人民警察”啊!如此轻的“刑事处分”,能起到“杀鸡骇猴”的作用吗?这样反而使那些“高衙内”们胆子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嚣张,越来越草菅人命!“警察犯法与庶民不同罪”,真是让小小老百姓寒心啊!
前天晚上11点左右,湖北省某县某乡镇派出所干警,在一农家“执法”。当“警察叔叔”敲开门之后,一行八人鱼贯而入,快速冲上楼,将一男子一顿毒打,并把他从楼梯上掀得滚了下来,然后一拥而上,将他按在地上,正要将手铐铐在男子的手上,此时那个男子的女儿突然说,他已经被你们打得不行了,你们还要铐他啊?“警察叔叔”一看不对劲,马上起身,那男子已经奄奄一息。他的妻女说要把他送到医院去,但我们的“警察叔叔”却无动于衷,一个个站着不动,还是她们妻女将男子抬上了警车,车到半路就死了。最后“警察叔叔”报警,说他们在“英勇执法”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拒捕,畏罪跳楼摔死。据说,该派出所只有警力四人,他们去“执法”的却是八人,另外的四人不知是什么身份,有人说是“黑社会”的,真是“警匪一家”的现代版!
在如此“官官相卫,权大于法”的“特色社会”里,我们可怜的老百姓啊,你们的生命真的是难以承受之轻啊!
  
 

- 有想法就要付诸行动
- 五官推责
- 棋子小卒的感悟
- 爱情、婚姻、幸福,谁在说谎?
- 窗帘和床罩
- 牛有一身毛
- 对朝鲜战争应有常识性的认识
- 做人不仅是一种生活状态
- 裙子之于女人
- 由“禅悟”所想到的

- 《暖冬夜微澜》 / 柳晨枫
- 《君定天下》 / 皖小北
- 《宋乱》 / 漂流的猫
- 《禁猎记》 / 西点林枭
- 《总裁上司很暧昧》 / 柳晨枫
- 《凤凰斗:第一庶女》 / 南宫思
- 《黄金眸》 / 打脸
- 《狂天下:绝代女帝师》 / 青争儿
- 《官家庶女》 / 一溪明月
- 《世家子:公子太正经》 / 木西年
 
 
 
个人文集 | 作者声明 | 2009-6-19 23:31:18 投稿 | 字数1198 | 责任编辑:默存子
                | 发站内消息 | 打印本文 | 我要收藏 | 推荐本文给好友
 
 
本站作品版权所有,未经红袖添香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