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 我不喜欢白天,特别是清晨,所以在黎明即将来临的时候会匆匆赶回家睡觉。有一次我们在网吧联机打CS,玩疯了忘了时间,出来时已经是清晨。我们打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清晨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让我们的呼吸大为畅快。空气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烟雾氤氲的。马路上已经有了稀稀拉拉的行人,汽车的鸣笛声在寂静的清晨显得格外响亮和悦耳。马路上的清洁工,人行道上疾走的中学生,还有匆忙蹬车上班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去处。我们站在广场上看着来往的行人逐渐增多,看着他们向着各自的方向奔去,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迅速席卷了我们。洒水车响着轻快的音乐缓缓的开过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告诉沉睡中的人们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应该起床工作了。年幼的孩童蹦蹦跳跳的向幼儿园走去,年长的老人也迈着蹒跚的步子到公园里去散步,整个城市都从睡梦中清醒了过来,散发着蓬勃的朝气。而我们站在这里却不知何去何从。太阳一点点的明亮起来,金色的光芒被迅速放大,顷刻间整座城市都披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芒,灿烂的让我睁不开眼睛,这座城市的一天又要开始了。我用手挡在头顶,以防灿烂的阳光灼伤我的眼睛,我的一袭黑衣暴露在阳光下开始让我的身体迅速感到温暖,对这温暖我感到无所适从。我撑着手臂左右张望着该往哪去,在思索了一分钟后我意识到我无处可去只能回家。我就这样呆呆的站在阳光里,像个被人遗弃的孤儿,遗弃在了金灿灿的阳光里,在这个城市开始崭新一天的时刻。我无处可去,只能躲回阴暗的角落,等待着这一天的结束。 我就是这样套上我黑色露着指头的皮手套,戴上黑色的头盔,骑上车离开了这个地方。我黑色的风衣和红白相间的HYAMAHA R1 跑车与这个城市的清晨是那么不协调,就像蝙蝠侠不应该出现在白天一样,我也只属于黑夜,我是暗夜里的一只精灵。 我匆匆的回到了家拉上了所有的窗帘,把被子蒙在头上想忘掉刚才的一切,我想马上睡着。可是光明刺伤了我眼睛,刺痛了我的心,让我久久不能入睡。清晨的一幕幕在我脑海里不断闪现,薄薄的雾霭,匆忙的行人,响着轻快音乐的洒水车,还有金灿灿的阳光,这一切都成了我黑暗中的梦魇,久久的挥之不去。 2 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事业,选择家庭,选他妈的大电视机,选洗衣机,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选择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选择低利息贷款,选择房子,选择朋友,选择休闲服和搭配的行李箱,选择分期付款,三件式的西装,用他妈一系列的布料,选DIY,在星期天早上问自己我是在哪,选择坐着,看着令头脑麻木,让心灵破碎的猜谜节目,嘴里塞满他妈的垃圾食物,最后整个人腐烂到底,在悲惨的家里生一堆自私的混蛋小孩,烦死自己,不过是难堪罢了,选择你的未来,选择生活,但我干嘛要做这样的事?我选择不选择人生,我选别的,理由呢?没有理由,有海洛因,还需要什么理由? 3 天色开始昏暗时我被饥饿叫醒,起身从床边的柜子里拿出一碗泡面,用热水泡上,完成这一切后再次倒在床上。此时我已经睡不着了,不仅肚子饿得难受,更因为我的头疼得厉害。我就这样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等头不再那么疼了就起身吃泡面。吃面的时候顺便放一张DVD,边吃边看。我有很多DVD,塞满了我电视柜里的三个大抽屉,这些都是从一家午夜影院里买来的。那家电影院总在午夜放各种电影,都是些未曾听过的片子,流行的和得奖的他都不放,有很多都是国外的。我在那里看了《阳光灿烂的日子》,老板告诉我这是全中国最好看的电影。老板是个刚过而立之年的中年男人,我想他之所以喜欢这部片子是因为他看这部片子时和马小军一样年龄吧。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一部叫做《猜火车》的电影,当时我没看明白电影的含义,只是被马克奔跑的场面和在他奔跑时的旁白深深吸引了。所以我向老板提出要买这张碟,老板就把我带到了他的放映室,里面可以说是一个世界电影展览馆了,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电影应有尽有,全部密密麻麻的贴在墙上。老板将那部电影送给了我,他告诉我这是每个年轻人都应该看的电影,它会告诉我们最终该往哪去。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每个星期都要到他那买几部电影回来,久而久之就积攒了这么多片子。 4 看完了电影已是夕阳西下暮色四合,我拉开窗帘看见橙色的夕阳在山群中已隐去半个,落日的余晖温柔的撒在我的窗台,撒进了我凌乱的小屋,我的双眼也满是夕阳即将落幕的温柔。我喜欢这样看着天边被夕阳映得通红通红的晚霞,以及它所放出的温柔,这温柔让喧嚣了一天的城市开始变得宁静,它预示着夜晚就要来了。 我洗了个澡,换上黑色的外套,站在镜子前我看到一张因为太久不晒太阳而日益苍白的脸,然后我出门了。从这一刻起我的一天才真正开始。每天我睡去时是夜晚,醒来时是黄昏,我的一天是如此短暂,就好像我的两天才是别人的一天。 我骑着我的YAMAHA先是来到一个名叫天上人间的地下的台球室,不明白明明是地下的却为什么叫天上人间。这间球室位于地下很深,要拐几次楼梯才能到,而且楼梯相当的陡峭,那些喝醉酒来的都是滚下来的。球室很深而且形状像个窑洞,我怀疑当年这里是抗战时期的防空洞。墙上是未经粉刷过的格子砖,一道道透着历史的痕迹,地面干脆就是土地的,这样冬天就会很暖和,只是铺了一层破毯子,走起来高低不平的。 我就在拐角的第一个台子等着老枪来,没认识老枪前我常一个人在这打球,这台子是这里的一号台子,我的球杆就放在墙上一排柜子的第一个柜子里,那是我的专用球杆。老枪以前也是一个人来,他是开着他的“伤害大众”来的,把车停在了停车场后老枪从后车厢拎出他的球杆来,一个黑色的长条形箱子,老枪拎箱子的动作甚是潇洒,就像黑社会拎着机枪来扫射似的,因此停车场的保安都不敢上前收费。这也是我为什么叫他老枪的缘故。老枪拎着“机枪”走到地下室来,在还有四个台阶的时候一脚踩空滚了下来,正好趴在我面前。因为地下室本来就暗,而老枪又总爱戴副墨镜装酷,所以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他趴在了我面前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从此我们俩常在一起打球。关于老枪的真名我不知道叫什么,只知道他是个写剧本的,这也是他自己说得,他还说有朝一日了要自己当导演导自己写的剧本,再不给那些狗屁导演写剧本了。这就是我知道的关于老枪的全部。 尽管老枪带着自己的球杆来但他的球技并不怎样,我们打球的时候,他总是提前告诉你他要怎么打了,然后让你看他的动作,我怀疑他的业余爱好是在家看球的时候关掉声音自己做解说,可惜的是他的球技远没有他解说的精彩。老枪的解说技术是一流的他自创了很多打法的名词,比如一石二鸟,串糖葫芦,曲线救国等等,把中华成语很好的融入到了台球运动当中。第一次听到老枪的专业术语时都会忍不住的看老枪怎么打,比如一石二鸟,老枪的本意是把自己的球给打进了再把我的球给撞开,但结果却是把我的球给打进了自己的球被弹开了。我们这一局从八点一直打到十点,在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老枪收起了他的球杆说要回去工作了,他说的工作就是要回家创作剧本了。剧本这东西白天写不出来,一般都在晚上写,白天没灵感,而到了半夜灵感像井喷似的冒出来,挡也挡不住。这是老枪关于他写剧本的描述。老枪走后我随即也离开了,因为这时我才要开始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飙车。 5 现在我的生活中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就是飙车了。只有在飙车时我的精神才能高度集中,油门和刹车配合的分毫不差。时速开到二百的时候,全世界就只剩下我和从耳边嗖嗖飞过的风声。那是一种抛开了一切的境界,一切物化的东西都变得模糊,霓虹,高楼,大厦,和两旁的树,只是拖着尾巴的流光溢彩,身体已经不存在,完全是意识在控制着方向。这种感觉很少有人能体会到,因此这也是我当时最为骄傲的一件事,也只有它能证明我在这个世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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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阳光会照亮每个黑暗的灵魂,它告诉我们一切都会好的,光明是属于每个人的。(作者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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