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善是讨论: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为好。包含道德,价值和利益。 美是讨论:哪些有利于生命的发展,能让每个人获得充分满足和自由。善与美都是客观的,美,不是孤立自在的东西;它的特殊本质,表现在它与善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区别之中。 美以善为前提,并且归根到底应符合和服从于善。例如,名字是一个不知名物品的代号,有了名字才能准确的指出一个东西,否则,将分不清物品。有了名字我们才能更有气质的活下去。 首先,善是美的前提。任何东西(精神和物质的)从一般意义上讲,它都不能妨碍对人类的实用。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它应该有利于实用。自然界的花草很美,它可以点缀我们的环境、美化我们的生活,可是在庄稼地里生长的各种花草,农民则非要锄掉它不可,因为它们妨碍了农民的收成。同理,精神文明中的艺术美也必须以善为前提,一部文艺作品只有表现了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思想情感和社会理想,才可能是美的,否则就是丑的。 其次,美虽然以善为前提,但善并不就是美。例如,一件劳动的产品,就它符合于人的目的(即满足于人的某种需要)来看它是善,就它是人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的结果,是人的创造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客观实现、肯定和对象化来看即是美。又如,善是直接与人的功利的目的联系着的,这经常就是人的欲望、需要、利益的对象;美则并不是与人的功利的目的直接联系的对象,不是一个直接满足人的某种实际需要的对象,而是认识和观赏的对象。然而就美的创造和欣赏能够鼓舞人改造世界的信心和热情,提高人改造世界的智慧、才能和力量来看,美虽然不直接与功利的目的相联系,但它的最终的社会意义仍然在于推动人更好地去进行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斗争;因此,最终仍然是为了善。 美是在与丑的比较中而存在,与丑的斗争中而发展的。正如美与善紧密联系一样,丑与恶也是密切联系的。美与丑作为客观现实彼此对立的方面,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表现出现实对象对实践的肯定和否定的方面。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自然不断被征服,社会不断被改造,美丑通过矛盾斗争又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着和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但是由于社会矛盾的异常复杂曲折,美丑的比较、对立和斗争也具有异常复杂多样的形态。例如,躯体畸形的丑与灵魂高尚的美同时存在于某一人物,前者不能抹煞后者是生活中的美丑矛盾的主导方面。 既然善、美是同一客观对象的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两个方面那么在美与善的关系问题上,既要批判极力否定美与善联系的反动理论,也要反对把美与善等同起来的简单化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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