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一个玫瑰飘香的日子,是情人们的节日。可是,没有人会记得,也没有人会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 曾经无数次的将自己幻想成玫瑰仙子,穿着及地长裙,长长的头发温柔地披在肩上,站在玫瑰丛中。这时,从远处传来马蹄声,一位勇敢的战士骑着白马奔来,把我从这荆棘丛里救出去…… 但,这是不可能的了,这样的梦永远都是那样遥不可及,飘渺得如同悬浮在云雾缭绕中的水晶球。因为我深深的知道自己的身份,一个文静、短发、却又长得不漂亮的女孩――柳叶玫。 我所具备的一切,就命中注定着我不会有人追求。是啊!谁会去追求一个整天坐在教室里的一个小角落,只会为落花和秋叶暗自神伤,而且还可有可无的一个根本不起眼的乡下女孩呢?如果我是男孩,我也一定不会,我也想到过改变。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19岁对于我来讲是一个雨季,满是泥泞,却偏偏让我在19岁的时候遇见了她。 她是一个具备了一切我不具备的优点的女孩,她热情、活泼、漂亮、长发。理所当然的,就成了校花。所以,每当玫瑰飘香的时候,总能看见她拎回寝室的巧克力和玫瑰花。 上帝似乎天生就不宠爱我,总喜欢和我开玩笑,居然让我和她住在同一个寝室里,以至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使我不禁想到了中国的资源是怎样分布不平衡的。 我承认,我是一个悲观的人,也承认她是一个乐观的人。我怨恨上帝的不公平,为什么分给她的总是微笑,而我的却总是泪水的冰凉。 或许,我命中注定是上帝的弃儿吧。 于是,我学会了逆来顺受,接受着上帝给我安排的一切。虽然,我不漂亮、不聪明,但至少,我独一无二。 我开始不再自卑,开始不再伤感,开始不再嫉妒她那玫瑰飘香的日子。或许她青春靓丽,或许她花枝招展,可谁叫她天生就是上天的宠儿呢?当然,我也无可否认,她自信、她开朗、她独一无二、她绝世无双。因此我庆幸,总算我还有一点与她相似。 但她就是她――蔷薇兰。 美女就是美女,连名字都取得这样雅致,但那一切总归是她的,即使过了几个世纪,那也不会变成我的。羡慕又有什么用呢? 我开始过上了自己平静的生活,平静得如没有一丝风的湖面。天上风轻云淡,只有浅浅的湛蓝泛在白云之间,或许偶尔也有飞鸟经过,但却总也惊不醒那漂浮的白云。我知道,那就是我的生活。 我原来以为生活会这样一直过下去,对于这样随遇而安的我,只有这样一丁点儿小小的愿望。我想,这应该算不上什么奢望吧!我希望生活永远是这样安宁而又平静,或许算不上唯美,但至少使我觉得安定。 可是,有一天,我的生活被打乱了,就像不知被哪家的小孩用一颗美丽的雨花石打破了平静的湖面,我被惊醒了,因为遇见了他。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学校的小花园,看见他那样气宇轩昂地走过,一股阳光般的气息朝我袭来。那一刻,我看见了玫瑰花瓣上的露珠,我并没有奢望什么,甚至连再见他一次的愿望也没有,当然更不会去打听他是哪个班的了。因为我明白自己的价值,因为我知道,我们的缘分不过如此,或许见了这一面后,缘就尽了,谁叫我们只被上帝赐予了一面之缘呢?但我依然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了他,虽然,只是擦肩而过。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幸,还是一种不幸,只是希望前世的缘能多一些,好在今生来续。 还记得是那样一个美丽的清晨,薇兰像往常一样起得很早。一束阳光照在薇兰的玻璃杯上,折射出绚丽的彩虹映在寝室的墙上,感觉像是仙境。薇兰的玻璃杯是我帮她放的,因为她总是找不着应该放在哪儿才会有彩虹,而对于这一点,我会要比她清楚得多。 欣赏着墙上得颜色,也偶尔会抬起头看看天空,看看掠过天空的飞鸟,因为我总是不懂,为什么它们会那样毫无牵挂,飞得自由自在。难道是在留恋清风与翅尖擦过的感觉吗?不知怎的,想起了那个花园偶遇的他。我想我一定是留恋与他擦肩而过的感觉,甚至我还能感觉他擦过我肩膀时的温度,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厉害,我还能忆起,那时他呼吸的速度。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惊断了我的回忆。一定是薇兰回来了,因为她总是在练完晨跑后,再回来叫醒我。于是我急急忙忙穿上拖鞋,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随意理了理睡折了的睡衣,睡眼朦胧地给她去开门。 “你怎么又不带钥匙……”我刚准备数落她一顿,却已经被门口的情景吓呆了,怎么会是他!天哪,我还穿着睡衣呢! 我差点失声叫了出来,他也马上低下头来,满脸通红,向后退了几步,“对,对不起,打搅了。” “我以为是薇兰呢!”我紧张的要命,巴不得马上变成一只蚂蚁,找个地缝钻下去,“什么?薇兰她不在啊!”他一脸惊异地抬起头来,又马上低了下去,“我,我是找薇兰的,我叫寒海冰,是学生会副主席,有点事找她,麻烦你等一下替我转告她一声,谢谢。”说完,便在两秒钟之内消失了。 我想,一定是我长得太丑了,怕是吓着了他。虽然我很懊悔,但也无济于事,已经发生过了。懊悔又有什么用呢?只是怨恨上帝为什么要我在这个时候遇见他。 噢,天哪!还有我的头发,我马上冲到了镜子前面,天哪!乱成这样,我敢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乱的头发了,以前再怎么睡也不会睡到这样乱啊!怎么会这样,我忙抓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把头发梳理好。唉,可是现在梳好了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又不会再来了。 我有些失意,但依然对着镜子继续梳理,我想,大概他再也不会来了吧! 换上了校服之后,敲门声再度响了起来,不出我所料,果然是薇兰。“叶玫,你已经起床了,真是少见,今天怎么心情这样好,这么早就起床了。”看着她又惊又喜的样子,美丽得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花。 我忽而想起他托付的事情,“噢,一个叫寒海冰的,早上来找过你,怕是学生会的什么事吧。”我说。 “海冰,噢,我知道了。”薇兰点点头。 寒海冰,他的名字吗?真好听,我微微地笑起来,在想为什么刚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名字。 其实,曾经也在睡觉的时候,想象过n种与他再次相遇的情景。但我始终不相信自己与他的缘分,所以最终也只是被“不可能”这三个字给轻轻地打消掉了,也不知竟会这样相遇,其实也挺希望他是来找我的,但,怎么可能呢? 我无奈地摇摇头,嘲笑着自己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来这个寝室的男生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都是来找薇兰的,还有百分之零点一的是故意趁薇兰不在,来送东西的。至于那百分之零点一的也是作了很强的心理准备,外加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以适应我的长相,才作出了请我做个托的决定吧,毕竟,我的长相是不可恭维的。 至于他,我不知道是应该规划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那一类,还是百分之零点一的那一类,但无论怎样他都是来找薇兰的,不是我。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打击,毕竟上帝给了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机会,虽然是这样仓促,而且措手不及。 所以,我依旧感谢上苍。 可是,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全校唯一关心我的男生。而我也加入了每天清晨薇兰的晨跑。他总是会在跑步的时候遇见我们,并和我们打招呼,每天清晨能和自己心仪的人相遇并打招呼,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 渐渐的,我感觉到了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我终于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是不会被上帝抛弃的,比如说我。 我以为,我的幸福终于来了,虽然,他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虽然,我们每天说过的话都很少,但我真的知道他是一个关心别人的男孩。而我也会在心中默默地记住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反复回味着,琢磨着,像是小的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那样完美,永远都是那样经久而不衰,即使看上一千遍一万遍,也依然会爱上他,也依然会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完美无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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