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傍晚6点,我换好衣服来到榕树下茶秀。 我穿了件黑色的镶有滚边白色小花的旗袍,显现出我苗条的身材和凹凸有致的线条,黑色衬的我皮肤更加苍白,头发高高挽起,整个的我,给人一种古典忧郁之美,但我的神情里又透着股冷漠和高傲。当我落坐在古筝前,大厅里正在品茶的客人,都把目光聚集在了我身上,有人在对我品头论足,有人在议论着什么,我没有去理会,我习惯了,习惯了这种场合。 我打开随身携带的包,取出弹筝的指甲,用胶布一个一个缠到手指上,然后打开琴谱,也只有此时,我的心是平静的,静如潭水,而指尖流淌的乐曲,似一连一连微波在静静的湖面轻泛着涟漪。 首先弹奏了曲《渔舟唱晚》,筝音落后,响起一片掌声,我微微欠了欠身,抱以听众一个微笑的姿势,然后继续弹奏了《高山流水》,《广陵散》,《临安遗恨》。四曲弹完,我稍做休息,坐在茶秀的最里面的角落处,要了杯咖啡。 手指缓缓搅动着杯里褐色的液体,就象旋转着一个一个褐色的梦,久久停不下来,直至我把它饮尽。感觉有双眼睛在注视我,只是我不想扑捉那缕目光,也不愿追究其来源。 有客人点曲,当我准备坐回筝前时,突然感到全身不舒服,我不敢停留,没来的及和老板打招呼,抓起背包,仓皇逃出茶秀。 到街上,随手拦了辆出租车赶忙打回住处,跌跌撞撞到门口,手抖擞着打开门,及不可待的扑向床头的柜子…… 第二天,残阳暮落之时,我从混沌中醒来,房间静悠悠的,似乎听的见寂寞在叹息,空气里游荡着孤魂的踪迹,拉开窗帘,外面的景物溶进我眼里,无奈而迷茫,而我必须溶入我屋外的那个世界,为了生存。 简单的解决了胃所需,从衣柜里取出一件白色的旗袍,穿在身上,在梳妆台前稍作修饰,镜子里的自己,面容苍白,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却被长期因夜生活所致的黑眼圈暗淡了色彩,显的空洞而迷茫。虽然我今年才23岁,可满脸显着憔悴和沧桑。我对着镜中的自己,轻施薄粉,落点红唇,淡描眉岱,再看,镜里呈现出一张好精致的脸,对镜自怜,竟恍惚如梦,我强自拉回思绪,拿了手提包,去榕树下茶秀。 当我坐在古筝前,习惯性地往手指上缠绕胶布时,又感觉到那双注视着我的眼睛,我知道,此时我被众多的人所注意着,但那双眼睛有种亲切的眼光落在我身上,轻轻抚摸我的薄凉,我心头无由的一暖,但我拒绝靠近那目光。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虽当君还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一曲《秦桑曲》,在我指间幽怨婉转,声声弹拨,切动人心,指间韵动的情思,恍惚看到翰林从天堂的阶梯向我走来,一双明澈的眼睛充盈着无辜的伤和痛,我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激烈地在筝弦上扫摇,左手在弦上大幅度刮奏,旋律跌岩错落,由哀怨,缠绵急骤转化,我又看到高大帅气的阿辉,头被子弹穿洞,两眼愤恨的瞪着我……手起,弦落,筝声止,我没有抬头,不想让听众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寻求他们好奇的答案。翰林和阿辉的影子从我的视线里退出,我眼前看不到任何色彩。 坐在角落里,我心中的落寞,在搅动的咖啡杯了,一圈一圈的显现,寻找释放的出口。身上突然地发冷,体内似有千万蚂蚁穿行,在我的骨骼里,血液中,冷汗涔涔。我急忙抓起提包奔向卫生间。 当我走出卫生间,迎面碰上那双总在注视我的眼睛,好熟悉的脸,好似见过一般。 “子君姐!”他眼里闪过惊喜“我是明伟,咱们小时候住一个大杂院的。” 眼前的这个大男孩,着了件浅兰色的纯棉衬衣,脸上显的干净温和,腿上那条泛白的牛仔裤张显着他青春的朝气。明伟,是明伟!他高高大大的站在我眼前,很难和当初还是顽童的他一时联系起来,脸上依稀是孩童时熟悉的眉间神色。 “明伟,你还认得我?”我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玩的情景。 我们一同坐回到桌前。 “我已经来听过你几次弹琴了,每次想上前和你说话,可你总是匆匆而去。”明伟看着我,一脸的率真和单纯,我躲开他的注视,眼睛看向旁边在喝茶的客人。 “子君姐,你怎么还是不爱说话?说说你后来的情况。”明伟一直注视着我。 “还是说说你吧。”我回避着明伟 “你们家搬走后,就一直没你们消息了,后来,我上了警官学院,今年刚毕业分在咱市公安局,听同事说,榕树下茶秀有个女孩古筝弹的很好,我就想来听听,我记得你在大杂院住着时,伯父和伯母总督促你每天弹古筝,没想到,还真的是你。”明伟眼里的欣喜溢满了眉梢。 “明伟,见到你很高兴,我还有事,我得走了。”我迅速站起来,不顾明伟眼里的失落,转身而去。 九岁的那年,我家搬进了明伟他家住的大杂院,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一起去上学,一起玩耍,我妈喜欢晚上去明伟家串门,和他妈唠家长里短,而我不敢独自在家,就跟在我妈身后,静静待在她身边,听她们唠嗑,那时,明伟的妈妈总喜欢摸着我的头“好乖巧的丫头,赶明给我家明伟做媳妇。”我妈就笑盈盈地答应,一边的明伟很赖皮地来到我身边,用胳膊环绕着我的脖子,然后身子往下一坠,嘴里喊着:“媳妇,快背你家老汉!”我又气又怒,羞红了脸,我记得当时最犹心的感觉就是尴尬,我一把推开他,跑回我家。 好长时间我不理明伟,他变着法子逗我,知道我是生那晚在他家的气,就再也没胡说过,总是把他爷爷和奶奶买给他的好吃的东西,偷偷拿出来送给我,我不要,他就硬塞进我书包里。我比明伟大了一岁,高一个年级,他的个头一直没我高,他就随着院里的比我小的也叫我子君姐。刚升入初中,因为爸爸工作的调动,我们家搬到了邻市,从此再没见到明伟。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头,我突然的醒转,梦里的情景清晰在眼前,明伟握着我手,眼里满含着深情,他对我说:“我爱你,子君,从小我就希望你做我的新娘。”我有没有答应明伟,不得而知,因为正在此时,梦醒,也许是昨晚突遇明伟,想起儿时的种种,才做了此梦。 拉开窗帘,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还是上午十分,今天例外睡不着,我是习惯在暗夜里行走的女子,白天混沌,夜晚清醒,犹如黑色的曼佗罗,在暗夜中妖娆地盛开,滋生着欲望。 每天傍晚,我去茶秀弹琴,挣取我的生存所需,然后去酒吧和迪厅恣意地疯狂,也只有这时,我不孤独。灯红酒绿,舞曲激烈,狂热,身体随着扭动,摇摆,我忘了自己,无暇想起阿辉,想起曾经。 我不习惯在阳光下行走,怕白哗哗的光芒,它们使我的灵魂无处可逃,照的我通体透明,那些隐匿的罪恶被生生揭开,暴露,刺的我心灵疼痛,使我无力行走,身体总被僵硬的搁在十字路口,如一条没有水的鱼,大口大口的喘气,残破。黑夜是我最好的遮掩体。 傍晚,我没去茶秀,怕遇见明伟,原以为离开这座小城十年,我由一个小女孩已被生活磨练成一成熟女子,是无人能识得的,可还是遇上了,并被认出。我回到这里,就想把自己藏起来,不被人认识,而又能在熟悉的城市中残喘。 依在窗前,看外面灯火辉煌,人来人往,闪烁的霓红灯把夜渲染的五彩缤纷,我无法抑制内心的浮躁,需要发泄的出口。 舞厅里,每一个青春的躯体在眼前疯狂舞蹈,我独舞在明灭虚幻的光影里,舞的疯狂,舞的极致,想就此舞到地老天黄,舞尽一生的忧伤,任由灵魂深处的悸动忘我的旋转,我空前的放松,心轻。 当我坐回桌前,明伟意外的出现在我眼前,那张率真单纯的脸,是一种痛痛的哀伤“回家吧,时间不早了。”明伟拉起我的手往外走,我就象不知所措的孩子,跟着他走出舞厅,来到大街上。 晚风清爽宜人,有情侣手挽手从身边走过,轻声的呢喃含着暧昧的内容,飘散在我们的耳边,我尴尬地移过目光,而明伟顺势牵住我的手,我没有挣脱,任他握着,我的手冰凉透骨,在他宽大温暖的掌心里,我的手被握的渗出了汗,心底有情感在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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