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提出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问: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师生是在特大自然灾害中死亡的,他们有什么冤?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在大地震中倒塌的教学楼有无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如果有,工程包工头就涉嫌犯过失杀人罪,遇难师生就有冤要申。 我认为,在汶川大地震中倒塌的教学楼确实存在豆腐渣工程。灾情报告表明,中小学是大地震中倒塌最多的公共建筑。都江堰市聚源中学教学楼在大地震中轰然倒塌,八九百名师生被埋在废墟中。同在都江堰市的光亚中学却基本完好无损,全校师生无一伤亡。比较之下,聚源中学很可能是个豆腐渣工程,当然要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调查监定才能确认。承建聚源中学的包工头是否犯过失杀人罪,还有待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除非聚源中学的包工头在大地震中遇难)。 除聚源中学以外,还有新建小学、向峨中学分别出现毁灭性垮塌。向峨中学在大地震中四层的教学楼完全坍塌,400多名师生被埋在废墟里。新建小学680名学生撤离到操埸的只有350名,其余是否被埋没有下文交代。另有一些学校因垮塌相对较轻,伤亡人数较少,没有成为新闻焦点。聚源中学后面附近的民屋多是三层,有的五六层,基本没有垮塌。这说明什么问题,不是明摆着吗? 综上所述,地震灾区的中小学校极有可能存在豆腐渣工程。假如学校是豆腐渣工程,就意味着学校有可能在地震、洪水、暴风雨等严重自然灾害中倒塌导致压死教师和学生。这是包工头应该预见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致使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看来,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师生一部分确实死得冤枉。如果没有人为他们申冤,他们冤愤难平,将成为永远的冤死鬼。让我们大声疾呼:替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师生申冤。 谁来为遇难师生申冤?首先是学生家长、老师的亲属。学生父母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拉扯孩子长大,节衣缩食供孩子上学读书。没想到无良包工头为了牟取暴利建筑豆腐渣工程,造成一个个花季少年在地震灾害中被埋葬在废墟里,怎不叫学生父母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学生家长不为孩子申冤,谁为孩子申冤?遇难学生家长和老师亲属如发现学校可能是豆腐渣工程,应该联名向公安机关告发,控告学校建筑包工头有过失杀人犯罪嫌疑,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包工头赔偿遇难学生家长、老师亲属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抗震救灾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在在组织灾民重建家园的同时,应该着力查处豆腐渣工程。我认为,应该由地方政法委牵头,组织以公安为主,有检察、法院提前介入,以及有地震部门、建筑部门、物价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在汶川大地震中教学楼倒塌压死学生的学校全面开展调查,从调查是否属于豆腐渣工程、包工头有无偷工减料入手,确定包工头是否犯过失杀人罪。进而查清在招标工程中包工头是否犯行贿罪,政府官员是否犯索贿受贿罪。对有关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替在大地震中遇难的学生和老师申冤,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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