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先看后记,再看故事。 ——笔者按 米米的一般过去时 我现在叫骚咪。之所以说现在,是因为我过去是一只流浪猫,过去的过去是一只家猫,再过去的过去,或许是一个受精卵,仅此而已。 我有两个名字,是人给起的。 在骚咪之前,我叫米米,我的主人,或者说妈妈,是一个LGP。所谓LGP,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至于是不是老处女,我就不知道了。在家里时,她喜欢叫我宝贝儿,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宝贝儿啊,妈妈一个人好寂寞啊,什么时候才能宝贝儿才能有个爸爸啊;和我溜大街时,她会规规矩矩地叫我米米,在人前一副清高得不得了的样子,不食人间烟火,漠视苍生,这个“苍生”特指男人。这种超级闷骚型人士从来都是人前神人后鬼的,因此,我不喜欢她。但是鉴于她对我实在不错,所以基本情况下,我还是会喵喵地搭理她两声的。事实证明我是个有良心的猫。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我以为我的小日子可以这么一直滋润下去,谁知道,有一天,天变了,因为LGP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养了一只小母猫的娘娘腔,就住在隔壁。说实在的,我不知道LGP看上这个娘娘腔什么了,这人妖要什么没什么,就连他的小母猫,也是猫中极品,所谓极,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丑”。看着眼前这一切,我想起一句话“恋爱事小,失节事大”,不知道是谁说的,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瞎想出来的。恋爱的是LGP,失节的可能是我,娘娘腔的小母猫看上我了,整日整夜的叫春,这是人的说法,我们猫管这叫发情。要知道,一只发情的小母猫比一吨炸药还危险,于是一个念头在我心中酝酿起来了,我要逃走!我的良心告诉我,我的义务履行完毕了,LGP找到娘娘腔了,我理应功成身退了。其实说这句话之前我得告诉你,LGP曾经虐死5只猫,我之所以活下来了,是我会做人,不,是会做猫,一只懂得察言观色的猫! 堕入爱河的LGP早已乐得跟朵牡丹花似的,自然就无暇理会我了,因此,在一个晴天的下午,我大大方方地走出了LGP居住的小区,那个我住了一年的地方,可能人喜欢称之为故乡,为了维护我美好的形象,走出小区那时,我恋恋不舍地回过头来,看着C座5楼那个橘黄色的窗口,流了一滴泪。泪干之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长久以来我都没有注意到的问题,LGP为什么喜欢橘黄色的窗帘?想了许久,我把这个问题挂在裤腰带上走向了地铁站,彻底离开了LGP。 米米的将来完成时,以及骚咪的过去完成时 地铁站是个美妙的地方。 这是我在地铁站附近流连了3天3夜的心得。为什么是3天3夜,而不是4天4夜呢?我不知道,写手们写文的时候都喜欢这样,要么昏迷3天3夜,要么苦战7天7夜云云。我要修炼,就要学做人,所以是3天3夜。可是,事实上我并不确切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几天。 地铁站为什么美妙呢?因为这是一个驿站,很多人进站了,又有很多人出站了,你永远也不知他们的路是通向何方的,你看得见的,只是just now和just here而已。当然,不同人总是不同的,我蹲在地铁入口处,观察了很久才发现的,真的。进进出出的都是人,可是,有的人,神色匆匆;有的人,悠哉游哉;有的人,端着一个架子俨然高贵无比;也有的人,神情木然,一个彻头彻尾的看客,他们不仅是别人生活里的看客,更是自己生命里的看客,这种人,永远都是寂寞的,就如同我一样——血里有风,注定要漂泊的。 我不喜欢人。特别是那些看着特君子或特淑女的大仁大义者。 那天中午,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天太热,想进地铁站里面乘乘凉,吹吹冷气——其实这是让LGP给惯出来的,我也没办法——你知道的,地铁是地底下的,说不定还直通阴曹地府呢,能不凉快吗。我在地铁口转悠了好几天了,一直没进去,就是因为我没有身份证,没办法啊,大热天的,狗急了还跳墙呢,别说我们猫了。我灵光一闪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方法——跟着人进去,跟紧一点,别人就会把我当成宠物,应该行的。 于是我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一个西装革履器宇轩昂的知识分子模样的男人,看着就挺君子的,应该肯帮我这个忙吧。我别别扭扭地走过去,对着他喵了一声,他扫了我一眼,继续走着,嘿,有戏,跟上。我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还企图跟他装亲热,挪近他脚跟——喵!我大叫一声!我瞪了他一眼,走开了。伪君子,去死吧你!我环视了一下周围,明白了他刚才为什么不对我下手,因为刚才周围有人看着他,他要做君子,自然得装,现在没人了,他就下脚了,哼!小心被地铁压死你! 好,男人比较没有爱心,我忍你,我找女人去!又来了一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看着也干干净净的女孩,表情也淡淡的,应该行吧。这会儿我学乖了,没去喵人家。只是静悄悄地跟她她后面。突然,她丫一退后,啊——天啊!我的爪子!她回头,看似满眼歉意地说,呀,猫咪,不好意思啊,踩着你了,对不起哦,痛不痛,姐姐替你瞧瞧……去死吧你!你比刚才那个男的还会装!你就装吧你!最毒妇人心啊!小心有一天你那廉价的高跟鞋摔死你!我瘸着腿走了,我还不玩了我,不就热吗,我还不怕了我!我遛大街去! 这世道,还是真小人比较可爱,这些个伪君子,看着我就TM的恶心!我前两日就碰见了一个真小人,他全身上下包括嘴里都邋里邋遢的,看着我,说了一大串的生殖器官,然后就奸笑起来,说,你也是可怜虫,吃吧。然后就把他手里的KFC给我了。我还真犯贱了,听他骂着我就痛快,好像是我在开骂一样。 离开地铁站后,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猫。 我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就知道天越来越冷了。 这些日子,我就是游走在大街小巷,平时饿了就在垃圾堆里找吃的,走运的时候有些真有爱心的人会给我一些剩饭剩菜,也会有拾荒的老人家分给我一些他们的食物吃吃。也曾有个孤寡老人把我带回家了,可是我看着她实在是太苦了,住的地方也是破破烂烂的,我不愿意给她负担,就跑了。还有些时候我也会被那些被看多了日本卡通片的小屁孩儿当作怪兽追打,靠!什么时候过街猫也人人喊打了!可能是小白鼠变成了宠物吧,天知道,寂寞而可怜的人类,为什么要养着那么多的宠物来彰显自己的爱心或者别的什么。 其实我也曾考虑过要不要回LGP那里的,可是我一想起那只极品小母猫,我就什么念头都没了,我就是死在外面,也不要回去被她蹂躏和她生儿育女! 骚咪的过去将来时 很久以后,一天阴天的下午,在我冷得快要受不住的时候,我看见了一只猫的灵魂,它正骑在一个四眼小伙子头上!太诡异了,它为什么要骑在人的头上呢?哪怕我就要冷死了,可是我那该死的好奇心点燃了我的生命,于是我跑上前去,蹭着那四眼小伙子旁边的一个光头小伙子的腿,很哀怨地望着他,希望这是一个对小动物有兴趣的人吧。 果然,在我看了他5秒之后,他出声了,对旁边的四眼说,这是一只流浪猫。 我知道,我近视眼而已,不是瞎子,我有眼看。四眼淡淡地说,好像我的死活于他无半点关系,不过也是,我和他人猫相隔,他没伸我一脚都已经是给我面子了,更何况他头上骑着一个猫灵魂…… 你看它,那么瘦,怪可怜的。光头满眼怜悯地看着我。 我还瘦呢,怎么不见你怜悯我啊。你到底想说什么啊你,别婆婆妈妈的。四眼有点不耐烦了。 我这么说吧,我想带它回去。 什么!带着它,回宿舍养! 你看它,很惨的,那么冷的天……光头喋喋不休地开始说了。 我看着他们,一贯用我哀怨而迷离的眼神,还不时装可怜地蹭着光头穿着厚厚棉裤的,其实我不用装也挺可怜的了,又瘦又脏。 四眼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光头,说了一句我懒得理你,就径自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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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猫儿眼中的世界,你,看懂了吗?(作者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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