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今年5月发生在南国四川的大地震令举世瞩目,牵动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出了一个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的成为举国唾弃的人物,这就是那位因在发生地震时自己先跑了出去而没有救学生的教师范美忠。 范美忠乃何许人也?在网上查找了关于他的资料:他是北大毕业生,还是个有志于教育的人,得到过学生们的正面评价。可我想他还应是个有思想有个性敢于面对现实敢于真实表达自己情感的青年人,同时他还是一个大地震的受害者。他先是因为发生了大地震自己先跑了出去没有救学生的行为让人们众说纷纭,后来又在网上发贴子为自己的做法辨解说明,又受到了人们的指责。前几天又传出了消息说,有关部门已经下文件取消了他的教师资格。关于此事的最后结果我们还无法预测,但想就此事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要说的是范美忠并没有犯什么罪。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特殊时刻,作为生命个体表现出来的软弱的一面,这是人类的本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可原也无可厚非。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之所以一直在极力提倡鼓励人间的大恩大善大德和英雄壮举,是因为那些都是常人很难做到的举措。人的能力有大小,做到的自然是标杆和楷模,做不到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人。遇难逃生是本能,是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这不是耻辱。遇难不逃、舍生救人是英雄的壮举和行为,是勇气和觉悟,是精神境界和思想修为。范美忠没有在生与死的瞬间做出人生的选择,没能做出超越自我牺牲自我的行为,我们也不应当苛求他。如果这个世界的人都做的那么好,那就遍地英雄而无凡夫俗子了,这是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自然规律更不可能发生的事,我们要尊重这个事实和规律。对于“德”字来说,我个人认为有公共道德和个人道德之分,公德是大多数人尊从的行为规范;而私德却是个人的人生修为,那就不是某一个人用一两句话用一两条标准就能说清楚的了,因为道德是不能明确地用条文表现出来的。范美忠曾说过学生病了他也会送到医院,这说明他不是没道德,天灾大难突然降临时他没有放弃生命去修那份功德,这不应成为人们指责他人格的缺憾和错误。“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生存于天地之间的人类,不敬天不畏天都是不对的,只要是正常的人就没有不怕死的。笔者曾是个在当代军队中生活过二十多年的军人,军人讲究“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只有保存自己才能更好的消灭敌人,可是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最好的保存自己,即消灭了敌人又保存自己才是最终的目的,这二者是相互对立而又统一的。死要死得有意义,没能力救人自已却死了,这是人间的悲哀,是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不幸,我们不能提倡这种盲目无目的精神。那么是他说错了什么话吗?我认为也没有,他的表达只是说出了他真实的想法,人活着就要穿衣吃饭说话,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他的话语权,再说,谁都知道让人说话天是塌不下来的,因言获罪,绝对是社会和时代的倒退和悲哀,所以,我们要捍卫他说话甚至说错话的权利,同时也允许所有的人说话甚至说错话,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重要表现。 其次,范美忠应当自己反思些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老师”在人的一生的重要作用,这就有了封建社会帝王用“灭九族”这个罪名诛杀臣民时,将“师尊”这一族也列入被诛杀之列,因为帝王认为是师尊用错误的理论和知识教导了学生,学生才“犯”了罪。千年以前,我们的先贤就对为人师者做出过这样的论述:“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正因为此,为人师者,担负的是“传道”、“受业”、“解惑”三重使命,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现在我们经常用“为人师表”体现教师这个职业的神圣。中华民族近代百余年饱受列强凌辱的历史,充分说明了没有文化没有知识导致的愚昧落后和无知必然要遭受外夷的侵略和凌辱的道理,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家花费巨资,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办教育,又出台了《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这一国策的实施,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教育提高中华各民族人民的知识水平和人口素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和强盛,能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的宏图伟业,那么,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责任之重大,使命之神圣可想而知,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范美忠身为教师队伍中的一员,自己能投身于教书育人这个伟大事业,精神堪为人称赞!目前的社会现实人所共知:谨小慎微,胆小怕事,愤世嫉俗却明哲保身,这种人才是人民的主体和大多数,抢劫正在发生,路人视而不见;落水者疾呼救命,围观者无一下水;公共汽车上经常是一个小偷行窃,全车人默不作声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一名教师的范美忠,他首先是个平常的普通人,在地震发生的一刹那,因为求生的本能,因为怯懦的天性,他自己首先跑了出去,这本身没有什么不对,也不是什么错误,更没犯罪。如果我们认为为了救学生而遇难的教师谭千秋是英雄,那么同是教师的范美忠就是正常人,如果说他违背了公德,但没有违背私德,他求真本身就是勇气,尼采说:“人们称赞美德时,并不是基于这些美德对他本人有何影响,而是基于它们对大众和社会有何影响,人们在颂扬美德时,很少是‘无私的’——人们似乎非要看到美德对德行者造成损害不可”。 但是,后来的范美忠没有因此而罢止,他不以此为丑,反而以此为美,事后却著文说:就是自己的母亲也不会去救,除非拿命去换自己的女儿。作为一个普通人,范美忠有权在生死关口做出自己的选择,有权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但是,作为人民教师,他的言论是失当的,是应该受到批评的,他对学生的责任心是可以被怀疑的。有人鄙视他、谴责他枉为人师愧为人父这话没错。尊师重教,“教不严,师之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那么,你作为一名教师,危机时刻,竟置学生安危于不顾,自己逃生,已经有悖于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了,本来就应当受到质问和谴责,这是其一;你自己可以不高尚,但你不能蔑视道德并鼓吹你自己认为的不高尚的行为,你不能再振振有词的叫嚣着把你的这种不正确的价值观取向再“输出来”用以教导别人,你是没有犯罪,但你失德了;你也没有犯法,但你应当有愧疚感,应当觉得心亏理亏才是;对于你来说也许你没有觉得做错什么,但你没有尽职尽责做好你应做的事业,所以你就不能拿着自己的不是当正理来说话,不能用这种不正确理论来误导我们民族的下一代青少年,别忘了,你是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拿的俸禄是国家、民族和人民给你的,我们的国家、民族和人民是不能容忍你这种“名教罪人”的行为的,这是其二;如果范美忠想借此机会炒作自己想出名图利的话,那就更不对了,你是个新时期的大学生,自然知道“罔顾廉耻”这四个中华汉字在词典里是怎么解释的,这是其三;那么按范美忠的说法,就是你把你的女儿救出来,你的女儿会怎么看你,她会觉的你很伟大很了不起吗?这是其四。 再次,我们应当怎么看待这件事。近天网上传出了范美忠被主管部门取消了教师资格,而范美忠出作出了“凭什么取消我的教师资格? 我要捍卫我的权利与尊严”的表示。 我想,我们还是应当以一颗平常心对待范美忠。“理解万岁”,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开放越来越文明多元化的社会里,对待这件事我们应当本着宽容和慎重的态度。范美忠作为一个生命的个体,他生命的软弱以及不健康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取向,都会被日渐昌明个性张扬道德多元化的社会所包容。人若诚实而不知耻,不可救要也,是不是他的行为到了不可救要的地步了呢?必竟他不是官场的上的人啊,一个教书先生,哪里懂得官场上的什么“暗道机关”、“暗箱操作”和“潜规则”之类的事?如果他要是明白官场的“有些事只能想而不能说,有些事只能说而不能做,有些事只能去做而不能讲”的“潜规则”和“暗道理”,那他还当教师做什么,是不是他早就成了官场上的“精英”了吗!但是他必竟说出了实话,而说实话是不该受惩罚的,对于这样一个弱势之人,但他不该因为说实话而受惩罚,不应因为他说了实话而让其饱受语言暴力和心理重击,因为,我们不愿看到我们这个世界成为一个假话、谎话和空话充斥的世界。“嗟乎!师道貌岸然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由此我想起了这样的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我们没有忘记十几年前发生在新疆克拉玛依的那场大火导致325人殒命,处理后事时,遇难孩子们的身上竟然有大人的脚印!记得现场职务最高的官员一个叫况丽,一个叫方天录,但因为人家是官员,明白官场的“潜规则”,事后举国沉默,法院轻判,众人失忆,我们的媒体也为了某些影响也是“失声”静音,最后也就是“亲戚或余悲,他人已作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要是没有这件事,这二位官员说不定还会有“更大的官儿,更显赫的位子,更多的权力,更宽敞的房子,更舒适的轿车,更多的贿赂,更多出国考察的机会还在远远的向他招手呢!”就是有了这件,又能把人家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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