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青丝绾 角梳轻轻通透一头浓密垂顺的青丝,接着双手将之绞作一束,立刻露出一截白皙修长的颈项来。握发的手指长而有力,指甲盖呈好看的椭圆型,自有一股沉着坚韧之气,显然是男子之手。他将整束青丝握于左手,右手执起一根发簪横于发前。那根发簪有四五寸长短,宽而扁的造型,又略呈波浪型,简洁流畅。右头大左头尖,大的一头雕有四个篆体字:“水木清华”。它既非金属又非玉质,却是乌木所制,打磨得十分精细,不见一丝木刺儿,于暗沉沉之中透出木料天然的流云般的纹理。他将整束青丝在乌木簪上绕了几绕,乌木簪子随青丝转了转,又小心地从左往右穿出——就这一会儿功夫,绾出一个饱满平滑的圆髻。 这颗盘有圆髻的头颅缓缓转动,露出一个女子的侧脸。她低垂着眼睛,睫毛又密又长,直挺的鼻子下面,是腥红的一抹嘴唇,玲珑的线条,像一件无可懈击的塑像那么优美。她抬起双眼,向他报以羞赧的一笑——这一颦一笑,犹如明月初生,瞬时笼罩了一室的光华。 啊,这眼神……这眼神明澈纯美,还带有一点点的无辜,让他的心在沉静中漾起一丝丝的怜惜。究竟在哪里见过?他想起来了,那是八年以前的一个暗夜…… 广场中央,九个浑身是血的少年一字排开,他们面前的空地上搁着两溜白色的东西,似盖着白布的人形,确切地说——是死尸。每溜二十个,一共是四十具尸体。夜色之下,盖尸布上一团团黑色,慢慢扩散,像暗夜里的花朵诡异而妖娆地绽放,可见这四十具尸体新死不久。 九个站成一排的少年之中,为首的一个虽然额上有个狰狞可怖、血迹未干的伤口,却不掩其英俊逼人。他高瘦挺拔,头发浓密,浓眉大眼,高鼻深目,唇边一圈细软的胡须,苍白的脸有点圆鼓鼓的婴儿肥,稍显稚气。他的目光,却透出与年龄不相符的冷峻和坚毅来。染满鲜血的灰衣上,被划破了多处,分不清哪是自己受的伤,哪是别人溅上来。黏稠的血液从他的左手手背滑过,顺着指尖滴落,显然左臂受伤不轻,而他的右手还在不由自主地颤抖,似乎仍沉浸在刚才激烈的杀戮中。 “哈哈哈哈!”伴随着一阵狂笑,一个黑影窜过少年的头顶,在空中翻了几个跟斗,稳稳落在高台上。只见他身材高大,黑衣黑靴,身披一袭黑色斗篷,脸上也蒙着一块黑巾,只露出一对鹰隼般的眼睛。他缓缓扫视九个幸存的少年:“恭喜你们通过‘永夜’的第一关考验!”声如洪钟,振聋发聩,真是一个内功深厚,武艺超群的高手。黑衣人顿了顿又说:“十年前,我从各地采买了七七四十九个很有练武潜质的男童,苦苦训练的十年,十年磨一剑,经过今晚的自相残杀,只剩下了零头——就是你们九个!但你们是‘永夜’的未来!‘永夜’的骄傲!” “噼噼啪啪”的掌声响起,少年们使劲鼓掌,染血的脸因兴奋更加通红。但黑衣人随即的一句话又立刻驱散了他们挂在嘴角的笑容:“接下来,你们要准备第二关考验!”他说着拍拍手,暗处走出两名黑衣随从,抬来一个大箩筐,搁在黑衣人面前。箩筐里似有一群活物在踩挤、蹦跳,昏暗的夜色下看不分明。 “下面,叫到号数和名字的人上来领一只!”黑衣人说完,左边的随从从袖中掏出一张名单,朗声念道:“一号许秋男——” 横队中一个少年慌忙跑出,右边的随从从箩筐中随手抓出一只活物塞给他。那活物似乎被抓得难受,“嗷嗷”叫唤了几声,声音稚嫩,竟然是——小狗叫?!最英俊的那个少年不由愣住了。 “二号汪明飞——”…… 很快,就叫到了“七号董剑棠”,英俊少年来不及多想,小跑上前,一只幼小而柔软的生命,被他捧在掌中。那是一只棕色的小土狗,刚满月的样子,黑色的吻部,两片黑木耳似的又小又薄的耳朵耷拉在脑后,毛茸茸的小前爪无助地搭在他血迹残存的手上,可以感受到它温暖的躯体有节奏地呼吸,又带着一股尿骚味儿。小东西,准是好几天没洗澡了吧。他想着,把它拥在怀里,摸了摸它方方正正的小脑袋。它天真地抬起头看着他,眼神明澈纯美,还带有一点点的无辜。那一刻,他铁石般刚硬的心忽然柔然地膨胀了起来,灌满了柔情而疼惜的水…… “棠哥,你怎么绾得这么整齐?”盘发女子朱唇轻启,吐气如兰,打断了他的回忆。 “哦,我小时候天天看我娘绾,一直记得。”男子含笑着回答她。曾经那个十六七岁少年,已成长为一名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子,稚气褪尽,取而代之的是无与伦比的英气和沉稳,目光深邃如星,脸上已有沧桑的轮廓,胡子挂得干干净净,留下整片的淡青色痕迹,非常性感。 “棠哥,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我希望今后的每一天,你都为我绾头发!”的确,新娘身后的窗纸上,贴着大红的双喜。可是,为什么红双喜下的被褥还是寻常花色?新娘的嫁衣也并非霞帔,只是一件较新的红色衣裙?新郎董剑棠更是寻常装束,只在胸前别了朵红花而已?……这对新人的婚礼,也简朴得过了分吧? 董剑棠的眉宇间隐隐有愁:“清华,我害你沦落至乡下租民房住,你当真不恨我?” 新娘清华小嘴一撅:“你再说这样的话,我可真要恼你了!你怎么害我了,明明是救我呀!住哪里有什么要紧,要紧的是和谁在一起!我从爱上你,到为你毁家纾难,再到今日嫁给你,哪里后悔过半分?” “清华……”他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泪光闪烁的眼眸之中,映照出一场漫天大火…… 猛烈炽热的火舌疯狂地舔食着大宅里的一切,屋中的精美家具,院里的假山草木,都笼罩在火海之下,渐渐化作焦黑的面目。滚滚浓烟直冲上天,熊熊火光映红了静夜中的一方天空。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将最后一根火把抛入屋顶,转过身来不忍再看,眼望远处,神情复杂。他大约四五十岁,清瘦的脸上一把山羊胡子格外显眼,虽然打扮得土里土气,像个进城务工的乡下人,但自有那么一股儒雅气质从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来。他喃喃地说:“毁了,全毁了……祖宗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全毁在我手里……唉!” 他身旁一个农妇打扮的中年妇人安慰道:“老爷,那些都是身外之物,不必挂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您可别愁坏了身体!但愿祖宗庇护我们全家逃过这一劫!”这个说话的妇人一定是他的夫人了。她四十来岁,身材有些发福,但饱满圆润的脸上不见一丝皱纹,虽然青春不再,但风韵犹存,想必年轻时一定是个绝顶美人。 “家中的二十名仆人都遣散了吧?”老爷情绪稍定,问道。 “遣散了十八名,但是良叔和小如不肯走。”夫人回答。 “哦?”老爷十分惊奇。 这时,一老一少挟着包袱,风尘仆仆地赶来。老爷忙说:“良叔,您为苏家效力一生,苏某感激不尽,但是,今晚你们再不走,恐有性命之忧啊!” “老爷,您这是哪里话?”赶来的老者喘着粗气说,“老太爷对苏良有救命之恩,苏良就算粉身碎骨也难以报答!又岂能在苏家大难临头之时独自逃生?再说,老爷贵为当朝御史,为官清廉,秉公执法,为万世人民所敬仰,如今遭奸人暗算,我苏良这把老骨头愿和老爷共存亡!”苏良虽然年逾古稀,但是身子骨还十分硬朗,一口蓬松的花白胡子,随着他动情地讲述一动一动。 “好!良叔!苏某有你这样的朋友,也不枉此生了!”苏老爷对他一伸大拇指,“可小如还只有十五岁……” 苏良身边的小女孩嚷了起来:“老爷,您可别小看人!小如我年纪虽轻,可不是什么贪生怕死之徒!爷爷不走,小如也不走!况且小姐待小如情同姐妹,小如愿意誓死追随小姐!”小如似被爷爷刚才的慷慨陈辞所感,这番话连珠炮般地说出来,苏夫人也不禁抹泪。 “对了,小姐呢?”苏老爷问道。 “小姐在角门外马车中等候。刚才董大哥从死牢里掳来二十三名死囚尸体,化妆成苏家老小的样子抛入火海,造成被灭门的假象,随后又买来马车带我们远走高飞。”小如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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