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旷野,枯草丛生。一面酒旗迎风飘舞。 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负着一柄长剑大步而来,在酒肆中坐下,粗声粗气道:“老板,拿最好的酒来!” “老板没有,老板娘倒有;最好的酒也有——我亲手酿的‘醉逍遥’,十两银子一坛呢!”一个妖媚的女声从门帘后传来,接着门帘一掀,走出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来。纤腰摆扭,莲步生花,吊梢眉,丹凤眼,眉眼间尽是盈盈的笑意。 负剑男子冷冷地说:“我身无分文,不过我可以押上这个——”“啪”地一声,他解下剑绦将剑丢在桌上。 那剑长四尺八分,剑柄上刻着一片栩栩如生的羽毛,看来是件颇有年头的古物。 “振翮剑。原来你就是天下第一剑的主人,浪子阮羽。”老板娘没有他想象中的震惊神情,只是婉媚一笑。 阮羽的嘴角自负地扬起:“知道就好,先拿五坛醉逍遥来!” 老板娘凤眼往整整齐齐码放在墙角的酒坛一溜,腻声道:“谁稀罕你的剑!我要你另一件东西交换。” “什么东西?”他一怔。 她眯起眼睛说:“往事。一坛酒交换你心里一件往事。” 他不置可否,径自走到墙角,一下抱起五坛醉逍遥,在桌上一字排开,算是默许了吧。 他拍开一坛,端了起来,仰头喝了一口,咂嘴道:“好酒!”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又拍开一坛。 老板娘急了,作眼色要阻止。他斜睨了她一眼:“急什么?待我喝个痛快,自会讲予你听。” 她只好作罢,任他一口气喝下了四坛醉逍遥,微醺醺有些醉意,讲了四个在他心里酝酿得发酵的往事。
第一坛酒 韩素琴。 年轻的阮羽揭开新娘的头盖,就看到低眉顺眼的她。他相信家人定了门好亲事。她会是个好妻子。 的确,她把里里外外照顾得妥妥贴贴,家务事抢着做,对他的事,也从不过问一句。只有在他出门饮酒的时候,她才会撩起蓝白印花布门帘,站在门帘后怯怯地叮嘱一句:“夫君少饮早归!” 日子就如同她平淡的脸,平淡的话语,平淡得像一潭死水。只到有一天,一颗误入水中的石子,打破了死水的宁静,“扑通”一声,溅起一朵水花,漾起一阵涟漪,一圈圈扩大,再扩大,直至将一切摧毁。 那天是她二十岁生日,他请她到酒家吃饭。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摇摇晃晃地爬上他们旁边的椅子,一手抓着一根筷子,仿佛再有趣不过的玩具,不住晃动着,对他们没心没肺地笑,令他们也还之微笑,心也随即柔软起来。 忽然那孩子一不小心,筷子戳到了眼睛,立刻揉着眼睛哇哇大哭。 孩子的父母闻声从邻桌赶来,一个疼惜地哄,一个恼怒地骂,把哭红了脸的孩子抱走了。这对年轻的父母不会知道,这一戳不仅戳痛了孩子的眼,父母的心,更戳痛了一对旁观者的心。 接下来的饭菜阮羽和韩素琴吃得索然无味。回到家,他对她说了一句话:“我们应该有个孩子。” 是的,成亲两年了,我们应该有个孩子。她悄悄抚摸着肚子,心中隐隐有愁。 不久,他发现她偷偷冲泡一种灰色粉末喝下,阴沉着脸一言不发走到她身后:“你在乱吃什么?” 她大吃一惊:“香灰……临水宫求来的香灰……我们应该有个孩子!” “啪——”一个响亮的巴掌落在她脸上,对她吼道:“你不可能有孩子的!我要休了你!”他奔了出去。 当他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开始后悔对她的粗暴,两年多的朝夕相处,无微不至的体贴与关怀,就是一纸休书可以抹杀的吗? 而这一次,她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出来迎接他、无论多晚都蜷在厅堂的太师椅上打着瞌睡等待他。 “素琴,我回来了!”他喊着,依然没有回音。 他推开卧室的门,醉意立即醒了大半。他看到了什么? 房梁上,晃晃悠悠吊着一个女子!
第二坛酒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公主裘诗诗。一个全晔城男子都知道的名字。可惜阮羽起初并不知道。 他们的相识,也是在一家酒馆里。 他发现喝酒的人群中,有个身穿黑貂裘的女郎,坐在角落里沉默不语,嘴角带着自嘲似的浅笑,酒量很好。她没有刻意表现自己,一颦一笑却显得那么出众,堪称惊艳。他在她面前,失了语言,更不敢上前与她搭话,生怕一开口就会亵渎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女神。 一连三天,他都这样默默地注视她。 而第四天,她没有来。他像丢了魂似的,抓住掌柜问道:“前几天那个穿黑貂裘的女子,是谁家的小姐?” “小姐?嘿嘿!您一定是新来晔城的吧?”老掌柜暧昧地笑了,“您到‘万花楼’去找她,今晚十五月圆之夜,还能赶上赏花大会呢!” “万花楼?”听起来不像什么正经地方,阮羽不由皱起眉头。 “是啊,她就是‘万花楼’的花魁、外号‘牡丹公主’的裘诗诗!” 很不幸,如果说与韩素琴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的话,那么阮羽真正爱上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妓女。不过幸运的是,只要够银子,他们便可以明目张胆地相会,不用像爱上大家闺秀那么遮遮掩掩,更不必如爱上有妇之夫那么痛苦揪心。 当晚在“赏花大会”上一赌她盛装的芳容后,他立刻当掉了振翮剑,出了全场最高价把她包了下来。此后他赚来的银子,也多半落入万花楼的鸨母囊中。 这样温柔缱绻的日子过不了太久,一天半夜,他听到她的啜泣声,伸手摸去,只触到一枕巾冰凉的泪水。她不知何时起身立在窗前,留给他一个绝美的背影。 “怎么了?”他温和地问道,从后面抱住她。 “我要从良了。”她没有回过头来。 他顿时睡意全无:“谁?谁要替你赎身?” “晔城的王大户要娶我做小。”依旧是平静的声音。 “你疯了吗?”他的眼中要喷出火来,扳过她的双肩,瞪着她美艳逼人的脸,“你还这么年轻,竟要嫁给那个老不死?!” 她冷静地甩开他的手:“‘门庭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我虽然还不老,但我也该为自己后半生的幸福着想。” “荒唐!你嫁过去没几年他就翘辫子了,又何来幸福可言?” “幸福?”她苦笑了一下,“谁能说清楚幸福是什么呢?既然嫁给他没有幸福可言,难道你能给我幸福吗?”她直视着他的眼睛。 他的目光立即黯淡下去。 她猛地推开他,跑到床边,抓起枕头向他砸去:“滚!你滚!你这个自私自利、逢场作戏的东西!”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生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这是她最常对他弹唱的一支曲子,周邦彦的《少年游》。每一次,都是她盛情挽留,而这最后一次,却是她绝情地把他驱逐。
第三坛酒 簇簇几声,花树分开,钻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像一棵春天里的小树,亭亭立于山林之中。她,叫做小石头。 小石头灵动的大眼睛转了几转,停留在一个躺在不远处的草地上睡觉的乞丐身上。她顽皮一笑,摸出弹弓,“嗖——”地射出一颗石子。 那石子似乎没入了长草之中,而地上的乞丐丝毫没有反应。 “嗖——”“嗖——”“嗖——”她又不屈不挠地接连射出三颗石子。 怪事了,若是没打中他,石子到哪去了?若是打中了他,他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啊! 小石头走上前去想看个究竟。就在她在乞丐身边蹲下的一刹那,冷不防乞丐站了起来,一手卡住她的脖子:“死丫头!害我睡觉也不得安宁!” 小石头吓呆了:“你……你有什么证据?” 他哼了一声,一言不发地抬起另一只手。天啊,他粗壮的大手四个指叉间,各夹着一颗石子!他五指一张,四颗石子相继落入脚下草地。他狠狠瞪了小石头一眼,放开了她。 “咳咳!”小石头抚着几乎被他掐断的脖子,脸涨得通红,难受地咳嗽着,无意中瞄了他一眼,惊呼起来:“哇!天下竟有你这么帅的乞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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