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7年11月28日妻子住院手术,两天后被告知欠费50元,匆忙又去续缴1000元,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开了一盒10多元的药后又被告知欠费1400多元。两天的工夫只不过打了两瓶500毫升点滴,怎么会欠费?那两瓶药水真的那么贵吗?是不是医生搞错了?我请收费的大夫查证一下,是不是搞错了。收费人员告诉我,可能是把几天前的手术费加上了吧?欠手术费?按照一般的规矩,医院不可能在欠手术费的情况下给患者做手术,这一点我很清楚,也能理解。 但是,一个省级正规医院怎么可能将几天前发生的费用计在几天后呢?医生开药也好,手术也好,都是在缴费范围内行事的呀。不管怎样,治病第一,无奈之下我又缴了2000元。缴完费我又去电子查询屏前查询,突然,明细药单下一条信息引起我的怀疑。 ——0。9%氯化纳注射液250毫升929元 氯化纳注射液一般都是几元钱,怎么这么贵?我带着疑问去找护士长,旁边一位医生说,是医生敲错了单位,已经改过来了。我坚持再查一下,护士长打开电脑一查,说还没改过来。我仔细一看,250毫升0。9%氯化纳注射液被弄成了250瓶,在合计一栏中计入251瓶,共计929元! 一瓶价值不足4元的药水被弄成929元,太不可思议了!我愤怒地质问护士长,“当医生的怎么这么不负责任?你们真拿老百姓的事不当回事!”"医院是在收费,还是在烧钱?"看到我义愤填膺的样子,护士长赶忙给我解释,“我们早发现了,现在医生已经下班了,明天给你改过来好吗?”“既然你们发现了,为什么不及时改过来?”我斩钉截铁地说,“不行,马上改过来!”缓了一口气我又用温和的语气说,“我的这点要求不过分吧?”“是,不过分。”护士长赶忙给收费处打电话,将929元改为4元。 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这一项算是查清楚了,但还有那么多项是不是也有问题?我怎能善甘罢休,要求给我查其他明细。护士长耐心地逐项检查,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这个时候,我看到几个藏族患者家属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我的心总算平静了许多。 药费风波告一段落,但我的思绪还无法平静。如果不是欠费太多,我会去查费用吗?如果不去查证,医生会发现问题吗?出院后,谁还有心思去翻看那一长串看不懂的明细单?还有多少患者背负了不明不白的费用?生活中,我们真的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吗? 最让我不能释怀的,这究竟是医生的疏忽,还是故意?谁,又能说的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