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目前社会上常说的“性贿赂”,是指利用女色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以使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实际就是色权交易。其实“性贿赂”历史上早有记载,《史记?周本记》载;“帝纣囚西伯(周文王)于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因殷壁臣而献之纣。纣大悦,曰:‘此一物足以释西伯,况其多乎!’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铖,使西伯得征伐。”因这次性贿赂使文王得以组建军队,征伐扩张,为夺取天下打下基础。看来,性贿赂如美人计也是如出一撤。 性贿赂在时下并不少见。不少人通过性贿赂得到了诸如权力、金钱、物质等自己想要的东西,有的甚至“修成正果”,令人羡慕。 今天,和朋友谈到了我们身边通过性贿赂而得到提拔的一些女人。这些女人原本有的是学生,有的是工人,有的是服务员,有的无业,但她们无一例外地都通过性贿赂的方式进入了公务员队伍,而且有的成为了基层领导干部,有的当上了镇长,有的做上了局长。这些人就活生生的在我们的身边,有的还曾经是我的同事。 性贿赂不论是从情理还是从法理上来说都应该被予以坚决遏制。性贿赂侵害了职务的廉洁性,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败坏了官场和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但目前,性贿赂仍旧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对性贿赂的惩处无法可依,我想,这应该是当前性贿赂存在的重要原因。 不过,单纯从个人私利角度来说,性贿赂其实也不失为一着好棋。因为性贿赂在大多数时候,都会得到高额回报,而这高额回报往往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 在这个浮躁的物欲横流的年代,我真的很羡慕那些“修成正果”的性贿赂者,她们仅仅通过性贿赂就得到了想要的权位、大量的金钱和物质,正所谓,通过性贿赂她们的人生至少少走了三十年的弯路。 如果我是一个女人,在具备一定条件和环境的情况下,为了高额的利益回报,也许,我也会考虑施行性贿赂。谁叫性贿赂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呢?有这样的美事,我何乐而不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