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有一好兄弟,人很朴实,心地善良。一次他带一哥们儿去找他女朋友,在一起玩了几天,这哥们儿就和他女朋友勾搭上了。 他打电话给我,说他很难过,不知道该怎么办,问我他应不应该祝福他们。说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丑,被生活耍得团团转。 我说你应该诅咒他们。把那男的废了,把那贱人休了,永远都不要再理他们。否则你就是太没出息。 那天他说话含糊不清,断断续续,前言不搭后语。我想他肯定喝过酒。语调悲切,声音哀绝,应该哭过。那时候我觉得他很可怜。 很不幸的是我也经历过这种糗事。当时我追一女生,进展缓慢,于是我把他介绍给一哥们儿,目的是想让这哥们儿认识她之后可以给我出谋划策,可以给我们点上一把火,让我和她的爱情从此熊熊燃烧,烮焰不熄。实践证明,这哥们儿确实够哥们儿,不但踊跃献计献策,还积极主动给她打电话(按他的话说,他这是在给我当说客,要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哄动她的春心,以闪电般的速度帮我把那小蹄子搞定)。 不久我发现,这哥们儿得神秘起来。他不再热心于我的婚姻幸福。只要电话一响,他就要跑到宿舍外面去接。如果条件不允许(比如时间很晚了,他已经脱光躺在床上了,不得不当着我接电话),他就会说一种我听不懂的“鸟语”,委婉动听,暧昧不明,意蕴深刻。并很快挂断电话,只说一句“发短信好了”。同时我还发现,我和那“小蹄子”非但没有手牵手朝幸福光明的彼岸大踏步前进,我和她之间,反而越来越遥远陌生了,我打电话给她也经常无人接听了。 说到这里,各位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吧。 因此,我不得不重申一个永恒的真理:朋友妻,不可欺。 对于朋友妻,是应该保持一定距离的。甚至不应该是亲密朋友,做一般的朋友就好。成为亲密朋友就意味着有可能发展为恋人。她请你帮忙,你当然要义不容辞。但这样做的前提是她“请你帮忙”。如果是你主动寻觅机会去帮助她,以示对她无微不至的关心,细心体贴的呵护,那你就有点居心不良了。 我个人认为,妻朋友妻,无异于乱伦。 不要拿爱情来作挡箭牌。爱情只是一种感觉,而感觉是靠不住的。 人是一种很邪恶的动物,如果没有道德伦理的约束,真会做出许多猪狗不如的事来。在这方面法律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乱伦、越轨、强奸、爬灰、偷汉、性泛滥等的出现,不是没有制定法律,而是社会道德沦丧的结果。 再说,法律实际上是一种权力金钱的象征,穷人一般情况下根本无福消受法律的“恩泽”。 对于某些“无恶不作,无女不淫”的“猛男”,什么都不再对他具有约束力量。他们遵循的唯一定律是:亲生我者不淫,我亲生者不淫。比起动物界母子交配,人类算是前进了一大步。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猛男”往往最受女生欢迎。不说“后宫佳丽三千”,起码也是“妻妾成群”。他们风流潇洒,才华横溢,举止优雅,口若悬河。在生活中是绅士,是王子,在床上是脱缰的野马,是凶猛膘悍的兽,是性福的制造工厂,是爱的艺术大师。他们具备王婆说的勾引妇人入港的八个条件,以西门庆为杰出代表。 许多男人骂西门庆,骂他卑鄙下流,骂他不尊重女性。其实,如果上天给这些男人一个机会,让他下辈子做一回西门庆,他一定奋不顾身也要牢牢把握住机会。 许多女人骂西门庆是禽兽。其实,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一个“禽兽”去追她,她一定迅速坠入爱河,并幸福地认为她遇到了“生命中唯一的他”。这时她看他的眼神一定会放光,嘴角还会挂着傻傻的笑。被玩弄死了都还要无限深情地说一句“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开“那个痴爱她的男人”。 某些高高在上正直体面人格完善道德崇高的“大人”,貌似义正词严地在维护道德伦理,可我要说的是:大人在上,恕小的直言,比真小人更可耻的,说的就是你了。 强奸这种没水准的勾当只有真小人才干得出来,伪君子是只搞乱伦的。 法律可以制裁真小人,却在维护伪君子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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