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故事内容是说,从前有一只蜘蛛,将网结在一个佛堂门角上方,日日听着佛堂内的和尚们讼经礼佛,一听就听了五百年。一日,佛祖问这只蜘蛛,你已经听经五百年,那你可悟得这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蜘蛛静静地想了想,说:“这世界上最珍贵的,是曾经失去的和没有得到的。” —— 题记 这段时间,乔木然觉得自己的文思渐渐地枯竭,面对空白的稿纸,常常会呆坐一上午而无从下笔。窗外已经是莺飞草长,房间内的空气却一日较一日清冷下来。 乔木然苦笑着,用三天的时间写下一句话:“借着不知谁的悲伤与欢笑,写着不属于自己的半真半假的故事。” 一句没有什么意思,不能成为任何一篇文章的引题的句子,这只是一句话,最贴切最能形容他多年来生活的一句话。 写下这句话,他就觉得很悲哀。悲哀自己的平静,自己的麻木与宽容。这些素质本该是一个人修身养性所最应具备的条件,但此时此刻,他清楚明白地知道,正是这些在渐渐地断送着自己的写作之路。他的作品一直被称为血性之作,有情有泪有笑有痛,使每个文字都浸含着深刻的感情,而那时候,他也正是这样一个人。 这时候,他想起了欢喜。 欢喜那张永远充满福相,似笑非笑的圆脸,那双灵动的充满着热情与好奇的大眼睛,忽然就让他非常想念,有种必须、立刻、不见不快的感觉。 在这之前的六七年里,他几乎没有想过这个人,就像在生命中,从来不曾有她出现过一样。这时忽然想起来她来,心跳无故地加快再加快,这个人似乎是猛然间崩到自己的脑子里,并且立刻欣起一片浪花,虽然她在他的记忆里,只剩下了那张脸与两个字的名字。 “欢喜。” 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冷静地想着一切有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希望可以找到一点让自己联系到她的方法。 没有。没有。多年来,他毫无她的迅息,如果不是脑子一时的跑电,说不定他会一辈子都想不起她来。最后他疯狂地翻起那些被他冷置了多年的电话薄,备忘录等等记有锁事的本子。 这些备忘录,像是有形的记忆,帮着他梳理着自己一路走来的脚印,虚的,实的,该忘记的,和不该忘记的。他有种想流泪的感觉,就像一个迷失多年,忘记了自己的孩子忽然间那么清晰地找回了自己的一切,一点一滴都那么清晰,甚至还找到了他第一天参加工作时所写的一句话:“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明天,是我第二天上班,我讨厌刘丽。” 他坐在床上一堆堆地备忘录中,放声大笑了起来。他想起了刘丽,也想起了讨厌她的原因,因为他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漂亮的女孩,在上班的第一天,他邀请她一起去吃中饭,刘丽却说:“小弟弟,我男朋友约了我,我们改天再约吧,谢谢。” 他不是讨厌她的拒绝,而是讨厌她的那声“小弟弟”,他原本以为,他在任何人的面前,都已经可以称为一个成熟的男人的,如果她能叫他乔木然的话,他会很高兴。 在傍晚的时候,他将这些备忘录按年份,时间分类整齐,专门腾出书架的一格将它们按顺序放好,他忽然觉得,写了多年的书,却只有这些备忘是写的最值得也最好的一部。 再次回到床上,居然发现床角遗落着一个纸片,刚准备扫落地下,又想说不定是某个备忘录中的一页,便拿起来看,上面只有一行字,“木然,我走了,我在W城等你,三天后你如果还不来,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时间是六年前的某一天。他确定这行字不是自己的笔记,那么从这句话的意思来看,必定是欢喜临走时写在这个备忘录上的。 就这样,他意外又意外之外地得到了有关欢喜的消息,却说什么也想不起来,欢喜走之前的情形。他觉得自己虽然翻找了自己的记忆,却仍然像一个失忆的人,失却了曾经生活中一些非常重要的片段。 说不清楚自己的心情,只是寻找欢喜的意念更加坚定了而已。 在整整好备忘录后的第三天,他来到了W城。天气很热,步行走在街中间不分人行道与车道的公路上,感觉到被晒软的沥青一下一下沾着鞋底,就走在一张粘鼠板上。 从外观看,W城是一个有些灰暗,老旧的小城,就像一颗炒熟隔久了的粟子,让人提不起任何兴趣。他忽然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从欢喜在那个备忘录上定下那句话到现在,已经相隔六年之久,她还会在这里吗?她久等他不至,没有回去找他,说不定早已经离开W城,去更好的地方发展了。 他抱着这种莫名的患得患失的心情,无精打彩地走在这个陌生的小城里,看着路两旁毫无生气的店铺,门都懒懒散散地打开着,有知了在树上鸣叫。 一直以来,他为自己感到委屈,并且觉得这种委屈是生活给予他最无聊的惩罚。公平一点说,他是一个喜欢认真生活的人,他一直做着对自己比较有利的选择,一真选择着尽量正确的答案,却好似没有一个决定不受任何干扰,以至到最后,好像一切事都是别人逼着或者环境逼着或者是给自己逼着做的,做的那样心不甘,情不愿,却又无力反驳一下,挣扎一下,只是让一切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 比如欢喜。 比如欢喜以外的另一些女孩子,那时候,他与她们都一样的年轻,一样的热情,一样的年少轻狂。 只是他自己明白,他比她们多一份成熟,多一份漫不经心的执着和冷酷。 冷酷。他第一次将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 当他看到欢喜从W城的一个名为“凤凰大浴”的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终于承认自己是个冷酷的人。虽然只来到小城半天,但他知道这个小城靠在一条交通要道边,这里是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城边缘,这里所有的服务都与这些过路休息的司机有关,饭店,旅社,浴室。浴室里兼带着男人们最想要服务。 她是出来送走一个男人的,男人满脸满足的表情,临走时有点恋恋不舍地捏了下她的饱满的小手臂,留下一个心照不宣的笑意,走了。 那一刻,关于欢喜的所有记忆忽然就如一把把利剑迅速地穿透他的脑袋,清晰地留下一道道划痕。她曾陪着他一起找工作,并且两个人一起蹲在街角吃用凉水泡的面,还一起跑去看露天的马戏表演,一起写稿,一起投稿,一起收到退稿信…… 都是美好的回忆啊。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度地将这些事情给忘记了,或者将这些情节错误地安顿到其她的女孩子身上。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句话,欢喜在六年前的某个下午告诉他:“我已经走投无路了,我失去了工作,我写的稿子出卖不掉,而且我丢了底稿,所以我想嫁给你,让你养我。” 他已经忘记了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感觉,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漫不经心,也可能将它当做了一句玩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此时此刻清晰地响在耳边,并且不知怎么就看到了欢喜说完这句话表情,是一种决绝的期待。 但是,他能肯定,他听完这句话,并没有抬头,他忙着手里自己的事情,淡淡地对她说:“即使你这句话是真的,我也不能娶你,因为我养不起你。” 后来,有一天,欢喜就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她当时一定很失望吧。她当时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吧。她当时一定很伤心吧。 他为自己当时的忽略感到了愧疚与后悔。 回到旅社,打开电脑,查看他平时最喜欢的娱乐版块,一个个俊男靓女从眼前闪过,一个个八卦新闻一如往昔难辩真假,一个个亦真亦假的媚笑。男人秀着缺少肌肉的纤弱美,女人们秀着缺少激情的假性感。他忽然感到一阵无来由的怒意,合上电脑,抓起床头喝剩的半瓶矿泉水,向门外扔去,被那扇关闭的门倒弹回来,洒了他一身一脸的水沫子。 他终于骂出来:“他妈的,这世界,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都疯了!” 他觉得自己就特别不像一个男人,如果是男人,就不会连个女人都养不起。如果是个男人,就不会犯了错却不敢去低头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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