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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和细腻的人相处,会感到温暖。我在浴室洗了个澡,穿着睡衣在阳台上晒太阳,懒懒的,暖暖的。他不知何时在阳台上搬来几盆鸢尾,紫色的。阳光下,紫色鸢尾不再妖娆,反倒散发出一种纯澈甜美的气质。不知道,那个家那边,花园里的蓝色鸢尾怎么样了。我的手指轻轻抚过这些紫色的花瓣,阳光的温暖已满全身每个细胞。 我发了个帖子,只有一句话:绝望的特征正是,绝望本身已是不到绝望,只有意识到了死亡,我们才会好好活着。我不奢望会有什么人跟帖回复,只是纯粹的倾诉。MSN上一个人的头像亮着,叫岔路口。因为这个名字,我愿意和他说话。 你觉得什么是幸福? 我爱的女孩在厨房里做饭,我从背后拥抱她。两个人,四只手,一辈子。这般温暖的解释,我的心暖了一下。 那么,可以聊聊你爱的女孩么? 呵呵。她很特别,内心很脆弱,却总是坚持着一副坚不可摧的样子。我希望有一天可以照顾她。我一直努力,从未放弃希望。 我们对幸福的期望始终太琐碎。很简单却很奢侈。 感动于相濡以沫的鱼。 结局却是相望于江湖。 可是他们爱过,全心付出,真心真意。我点开他的资料,签名里说:幸福是荒废的灵魂遇到爱的邂逅,幸福稍纵即逝。幸福与邂逅。同是两个奢侈的词。我突然很想见见他,多年来第一次感动于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的寥寥数语。 你在哪个城市? 武汉。 我想见你。那边沉默了良久。 好,明天下午我在“我们”酒吧等你。 好。如果我们不能相认,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好么? 除了刚到“我们”那天,我第一次在白天踏足这里。人很少,难得的安静。没有浓妆艳抹的俗气女人,没有故作成熟的小女生,没有财大气粗的烂醉男人,没有****,没有喧嚣。只有静静的音乐和小声聊天的寥寥几人。吧台边坐着几个穿着职业套装的女人,一个戴无框眼镜穿印有滚石乐队经典标志的白色T恤的瘦男人,还有一个染了一头黄毛拖着挂了铁链的破牛仔裤的小痞子。都不应该是那个叫岔路口的人。 一杯色彩艳丽迷幻的鸡尾酒放在我面前。我要的是加冰威士忌。我侧身靠着吧台,头也不回。 这杯酒的名字叫岔路口。身后一个人说。 我回头,是叶宸。 你一直都不了解我,白羊座的人从来只会一路向前,我只是再一次从你身后跳到你面前而已。 但是你还是带着面具。只有你出走的那一晚,才是真正的,脆弱到想让人保护的你。 好吧,我认输。你准备怎样处置我? [爱的证据,无关记忆。] 我这是要让我看什么啊? 叶宸不顾我不断地询问,一路驾着车直抵家门口。他给我戴上眼罩,瞬间世界变得一片漆黑。我怕黑,尤其是一个人置身于黑暗,一个人面对黑暗。只是,叶宸的手始终紧紧覆盖着我的手掌。即便再害怕,我也不再担忧。 叶宸始终小心翼翼地提醒着我。先别摘眼罩啊,好,小心门槛,慢点,再往前走两步,好了,摘吧。我摘下眼罩,五个苹果一字排开在桌子上。 呵呵。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送我苹果呢。 这不是苹果,是情书。叶宸一一把他们转过身。每一个苹果上面都有刻着一个字,连起来是:我想照顾你。 又是这句话。我忽然想到当初段莫说这话时,我的心脏因为强烈跳动而迸发出的特殊的声响。那时候,我是多么紧张,多么兴奋。只是,这一次,我的心脏不再像上次这般,它只是安静地一如既往地跳着,无言的感动将它紧紧包围。 我一个一个逐一拿起每一个苹果,将刻字的部分一口一口吞入口中。然后说,我把这句话吃掉了,咽下去了,记住了。我把头深深埋进叶宸的颈窝,从来没有人给我这么恰如其分的惊喜,并且让我这么心安理得地接受。我想我喜欢你,叶宸。 现在想想,大概是有什么人将叶宸带过来。母亲离开,独自生活,遇到段莫,被林未喃带走,结识亚宁,火车上遇见左铮,喝下“罹难”,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只是为了遇见叶宸。 在MSN上发讯息给亚宁:时间是道可伸缩的鸿沟,即使是一光年的距离,也可以在一瞬间变得无比靠近。回信说:这个世界本身就疯狂,在时间的罅隙中,任何事情都有存在和发生的充分理由。我打了电话过去,突然很想听听亚宁的声音。 你遇到合适的人了么? 这么问是不是你已经找到了? 一个善良而且和我息息相通的男人。 很幸福么? 我只是很满足。不敢说幸福,怕一说它就没了。 你爱她么? 别说这个字好么?我觉得我负担不起。 你还是觉得不安全? 大概吧。在我死之前什么事都可以改变。 一直希望你能找到能照顾你的人,很高兴你没有等太久。希望他能好好对你。 嗯,是。我有足够多的时间去和他在一起。也希望你不要等太久。 放心。我记住你的话了,在我死之前什么事都可以改变,什么事都可以发生。 周末的晚上,叶宸约我去看电影。临傍晚的时候刚下过一场大雪。全世界看起来很纯净,用白色隐藏起所有的罪恶。“银装素裹”,多美好的词语。路上有嬉笑着的小孩从身边跑过,踩在雪上,嘎吱嘎吱的,走着走着竟有几分感动。其实对雪是有同情的。你不能给它温暖,你的亲近就是对它的毁灭。 我和叶宸进了影院。《伤城》。梁朝伟和金城武。一句台词一直在我耳边回绕: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伤城。我看了看身边的叶宸,眉头微蹙的侧脸轮廓,在光影斑驳中挺毅坚拔。 叶宸给我买了台DVD,白天不去酒吧工作的时候用来放碟片。笔记本电脑小小的屏幕不够让我看过瘾。我很享受连续看上四五部电影的透支感,抱着一杯茶,蜷在沙发里,看着屏幕上一张张或坚毅或隐忍的脸,恍如隔世。叶宸如果有时间也会陪我一起看。电影的间隙我会侧身看他的胡茬,看他的鬓角,看他的喉结,看他因呼吸而一起一伏的胸腔。 叶宸会给我买一大堆吃的零食回来,客厅的地毯上,一地狼藉。用他的话来说,可以用零食的膨胀感填充骨子里天生的对烟草的饥渴。我每天只在黄昏后打扫,总是满满一袋的垃圾,我们也只在倒垃圾的时候出去散步。社区里也有很多花甲老人在散步。我们就像一对夫妻,在夕阳下慢慢地走。我把手放在叶宸的外套口袋里,很温和的对每一个和蔼的老人微笑。每天的这个时候,生活温馨平和。在叶宸的口袋里,我们十指交错缠绕。 叶宸就像时刻都压抑着情感,不然拥抱的时候不会那么用力,我就像是他缺失的那根肋骨,想要用全身的力气将这根肋骨嵌回本该在的地方。令人窒息的拥抱,那么用力,仿佛从未爱过。 一天傍晚,叶宸下班回家买了很多菜,说是要体验一下在家里自己煮饭吃的感觉。于是,厨房里碰撞的锅碗和爆炒的油锅声让这原本冷清的房子暖和了起来。怎么就答应在家里煮饭吃了呢?何况还要面对锅碗瓢盆的油腻场面。是因为厌倦了各种熟食和各种快餐的味道了么?是因为厌倦了一个家冷清到比旅店还荒凉的氛围了么?或者仅仅因为他对幸福的定义和签名档的那句话呢? 我走到叶宸身后,伸出双手,慢慢环绕他的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包围着我的嗅觉,身上的温度穿越层层衣料,传递到我肌肤每个角落。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平淡,微小,美好。叶宸的身子因诧异而略显僵硬。我放开他自顾自拿了个西红柿洗了洗,边啃边离开厨房。 屋里放着音响,许哲佩的《永远在一起了》,关着灯。我们就这么躺在铺满CD,影碟和书本杂志的地板上,一直抱着。我把头埋在叶宸的颈窝一言不发。叶宸轻轻吻着我的头发。我喜欢他把手放在自己的脖颈上,像对孩子一样。 我说,我头痛。叶宸伸出手来捏我的太阳穴。他的手掌几乎要覆盖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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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爱是唯一的原罪。 或许故事的结局太快也太悲剧,可是我只是想记录一个故事,记录一个不曾发生但曾想过的故事。仅此而已。(作者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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