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今天我在湖南作家网看到某作者写的一篇有关学习雷锋精神的文章,看后为这愚蠢而没有大脑的宣传文章,感到十分的不痛快,很想说几句。于是,我就用调侃的方式即兴写了一篇《存在主义的哲理》,这是一篇思辨哲理小品,我想用它来戏弄一下那篇文章的作者。没想到没过十几分钟,就遭到区域版主七窍生烟的删帖。我一怒之下问他删我帖子的理由。我先将我的原话摆到这里,供大家看一下:“雷锋精神是强制‘正义’行为的专制精神。这种精神根本上是扭曲人性和常理的。如果谁还提倡宣扬雷锋精神:那么他要么是个十足的笨蛋,要么就是十足的自己都做不到却要别人做的混蛋。” 现在请大家看他删我帖子的理由,他说:“雷锋是共产党提倡的。”按他的意思,凡是共产党提倡的就不许反对。那么当年邓小平同志驳倒凡是派也是该遭到封杀的,因为凡是派的理论就是出自毛泽东,是以毛泽东思想为宗旨。这事摆在这里,这种删帖子的理由,大家说说,荒唐不荒唐。最令人气愤的是,结果管理员干脆为此事封了我的ID。现在是什么时代,现在是讲民主、法治、人权的时代,言论自由早已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里。这点难道还用得着我严立真来重复吗。何况批雷锋的文章,也不是我严立真今天才第一个站出来说话的。你们删我的帖子,只能证明一个道理,你们的网络言论太“专制”化了。 你们只听漂亮话,只说漂亮话。可惜,老百姓是不会买你们的账的。因为这种漂亮话,在中国讲了几千年了。在中国历来就是一个宣扬“利他主义“的国度。像老子讲“以德报怨”,别人打你一拳,或者抢你的钱财,你还要用德行去报答对方。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宣扬人性善。结果怎么样,千百年来中国人得到了什么,有的是一堆人云亦云的伪善教条,一群言行极度不一的伪君子。那些读圣贤书的人,一旦登上仕途,就会利用普遍宣扬的利他主义的伪善道德,进而奴役百姓。这里我不是说雷锋精神跟过去传统道德思想一样,也是共产党奴役中国公民的工具。这种说法,我倒是不赞成。但是雷锋精神是被一些“蠢人”,在想办“好事”的前提下,结果办成了坏事。在中国传统道德思想里一直认为人性本善。孔子讲“为仁由己”,孟子讲人性本善,在此意义上,认为人性的善是生来就有的,只要向内克己和礼让,就能得到善果。结果中国人千百年被别有用心的人愚弄了。现在我们回顾历史,会发现人的本性其实是恶的。西方人比我们中国人认识的清楚,他们把向善的追求向外去求。他用“知识即善”的信仰来指引求善的方向。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相信人性生来就是自私的,他们不信任个人的道德能达到上帝般伟大和无私,而是用法律来规范你的言行,用法律来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然而,在咱们中国却老想着用道德来规范人的言行,结果造成中国人总以破坏人权和法治为代价,去追求一个个乌托邦式的伪善道德观。自从1963年由毛泽东提倡向雷锋同志学开始,在此我想问那些学习雷锋精神的积极分子们。至今,我们中国出了几位真正的活雷锋?在提倡学习雷锋同志利他主义的时代里,在那个惨无人道的十年动乱里,有多少同志被人们的利己主义迫害置死。那些血淋淋的历史丑恶事件,还不足以证明雷锋精神是乌托邦式的利他主义精神吗。而如今那些大力提倡学习雷锋精神的个人或集体。我严立真要问你们,你们中间又涌现出多少先进事迹了?你们这种表演和激进的学习作风,最终不过只是给自己的脸上贴了一次金罢了。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要反对我的意见,会说人家做了好事要告诉你吗。这样说来,就更可笑了。在中国学雷锋,做了好人好事还得像做了贼一样,不留名。你们自己想一想,这种做了好人好事的行为是不是在自虐,愚不愚蠢。一个人做了好人好事,不留下名字,说这是高尚的。大家说,可笑不可笑。我觉得太可笑了,就像堂吉?珂德战风车一样的可笑。我想每一个神经正常的人,都会明白一个道理:我做了好人好事,凭什么我不能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用善行帮助了一个人,说不定我们日后还能成为好朋友呢。尤其是万一自己落了难,说不定还能得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人一点回头的帮助呢,人与人之间难道不是要提倡互助互爱吗,这种互助互爱的方式难道有错吗;而且一个人做了好人好事,被人家知道了,这难道不是很光荣的事吗。像李敖先生就喜欢向别人炫耀他做了多少多少好人好事,这样即给了大家学习的榜样,又使自己得到了光荣,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雷锋精神的愚昧之处,雷锋精神是什么,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我要问那些宣扬雷锋精神的个人或集体了,我凭什么要放弃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去利他人。面对这种愚昧的利他主义的道德观念,使我想起汤因比的一句话:“信念即其人本身。要人放弃私心私欲,也就是要人放弃人的本性,绝对善良的人只能任凭宰割,在自私自利的世界里很快会走向毁灭。”这难道不是吗。你们一个个大力宣扬雷锋精神,你们自己又为这个社会做了些什么有益的事情。说白了,不就是在3月5日里胡乱地跟风叫嚷几句,写一些文章赚取一点稿费,或者跟着那股学习雷锋精神的风向,说几句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漂亮话罢了嘛。 有人会说你严立真不是在宣扬利己主义吗。我告诉你,没错;但有个前提,就是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利己主义。正当的利己主义都是合法的个人权利:我应得的东西,我自己抓住,有什么不对。只要不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去损人利己,这样的利己主义有什么不对。这里我引用雷锋的一个故事,进行我的观点解释:雷锋跟他的同志在山上劳作时,他的同志没带饭,他把自己的盒饭全给了对方,自己却饿了肚子。我这里就要问了,那个吃这盒饭的同志,肚子就是人的肚子;雷锋自己的肚子就不是人的肚子,他就不饿。咱们反过来一看,这种利他主义跟损人利己主义是不是一样要造成一方受害呢,为什么就不能折中呢。要是我,我要么分你一半,两人平分着吃,这样可以从中得到善良和友谊的提升;即使我一点也不给你吃,我也没什么错,这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不过良心上肯定会过不去,而且双方的友情也肯定会因此受损,所以在此我不提倡后者的做法。 不过雷锋精神里的向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他那种完全不顾自己而一心利他人的想法是愚昧和危险的。那种完全利他主义的道德观念,很容易使自己沦为他人宰割的肉食;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愚弄。向善不是损己利人,而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之下,用善行来提升我们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以及用善行去找寻我们的友谊和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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