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焰火沸腾,圣三一的夜空流光溢彩,明澈仿如白昼。其实这只是霎那的事。 六 毕业典礼前卢楚城的导师自印度归来,在管理系做了一场有关亚洲管理变革的研讨会,吸引了许多东方学生前来。导师这人是老牌绅士,穿着严谨甚至古板,衬衫从来都是浆得笔挺,外面偶尔罩一件鸡心领羊毛背心已算十分闲散的穿法。但他讲起课便激情澎湃,有排山倒海之势,且不拘泥于正统学说而喜好别辟蹊径,这一点深得卢楚城仰慕。 导师讲课是跳跃式,死扣参考书的学生常常觉得吃力,跟不上他的速度。这天他讲印度之行,兴起处便插叙之后应邀访问中国的情形。他说北京的经济崛起不如上海放得开手脚,但对城市的破坏却是大刀阔斧,毫不吝惜。卢楚城的脸涨红了,这个他从没去过的地方,竟然让他为之羞愧。 “北京太让我震惊,整座城市的规划只能说是——丑陋。”导师顿一顿,重重吐出最后这个形容词。 仿佛有人迎头浇下一盆冰水,卢楚城打了个寒战,全身上下的筋骨都绷紧了,血却在皮肤底下的蓝色血管中汩汩奔流。四周传来零零星星的窃笑声,人人把这理解成西方人略带嘲讽的冷幽默,只有他卢楚城神经过敏,羞愤交加。冷眼瞥处,居然有几个中国学生也跟着会心地笑,他突然火了,拍案骂道,“他妈的,有什么可笑?” 笑声戛止,好几个人脸上挂不住,讪讪地又忿忿地瞟他一眼。导师也望向他,不动声色地,劝止他再口出脏话。他靠着椅背紧闭上嘴巴,导师的目光弹到他身上又反射回去,眼中充满忧虑,分明是在说,他们不明白呢,这并不是玩笑,你知道这有多悲哀啊。 有人提出疑问说,传统的东方社会在向西方倡导的全球化迈进之中,牺牲掉自身特色是不是必然的代价?导师缓缓说,“如何在趋同之中存异是地区经济转型的症结。任何一个伟大的国家,一座伟大的城市,都不应该丧失自身,不然,就会慢慢地消失。” 研讨会散后卢楚城照旧到交谊厅喝下午茶,身后有人点点戳戳,悄声议论这人言行粗俗。他只当听不懂他们的语言,自顾自倒一杯红茶,斜倚在临窗位子上发呆。窗外绿草铺陈,可以望到很远,他的心思则飞到更远。 有人走到身旁坐下,轻声叫他,“卢楚城。” 他没回头,小声说,“嗨,含笑。” “你不用理他们,乔治并不是讽刺,他是担忧。”章含笑拿英文说,怕中文让他曲解了意思。 卢楚城调回头,章含笑温婉关切的目光正注视着他,原来她也听了研讨会。他不在意似地耸耸肩,转话题说,“你的读博申请怎么样了?” “导师觉得我还需要对英联邦的信息系统有更多了解,他推荐了我去伦敦先工作一年。” “我早劝你跟斯科特或者韦恩谈谈!他们收博士生可没这么挑剔!”卢楚城气急败坏地,心里替章含笑憋屈。 章含笑垂下眼帘抿一口茶,“其实这样也好,申请时我原本就茫然,并没想好自己是不是真要继续下去。” 卢楚城思量着她的话,低头缄默了一会儿,冷不丁问,“北京,你说北京什么样?真就像乔治说得那么糟?” 章含笑反问道,“那你说,伦敦什么样?剑桥又什么样?同一个地方,每个人看见的可不一样,你自己见了才作准。” 卢楚城浑身猛一战栗,时常笼在心头的那团念想豁然清晰。 卢楚城谢绝了研究生院的录取和奖学金,这事在系里传得沸沸扬扬,自有人惊奇费解,有人为他惋惜,亦有人添枝加叶,当作谈资消遣。导师问他原因,他说,“我原本就茫然,那天听了你的演讲,才想明白。乔治,我打算到北京去。” 导师板着脸说,“你眼前铺好了一条平坦而简单的大道,向前走,肯定就会有收获。你却要另辟一条荆棘小路么?” “我心里也没谱,但这个地方我非得走近了看,才知道答案。” 导师瞅着他不言语,脸色缓缓松弛下来,终于伸手在他肩头重重一拍。 离校前,卢楚城和所有毕业生一样,张罗着变卖财物,自行车和学袍都卖了好价钱,图书馆的复印卡折价作了人情,锅碗瓢盆则送给留下来读博的方扬。身上空了,心上也空落落的,原来三年一城,什么也带不走。 临别一晚,死党一伙在老鹰酒吧聚饮,不免忘形。本杰明捶胸顿足起誓说,厨房里那堆碟子真不是他打烂的。丹尼斯勾住他脖子叫嚣着要去把牛津的碟子都打烂!大小伙子们纷纷骑到丹尼斯身上骂他投敌叛变,丹尼斯哼哼唧唧地唱道,“Oh - I'd rather be at Oxford than at St Johns, I'd rather be at Oxford than at St Johns……”(注:剑桥歌谣,意为讽刺圣约翰学院的贵族气和傲慢)。大伙便也拿手中刀叉敲着桌子跟着起哄,I'd rather be at Oxford than at St Johns……这一唱惹恼了邻座几个圣约翰学院的本科生,跳出来找茬滋事,双方借着酒劲眼看就要动手。倒是酒保见惯了这种胡闹,三言两语就把事端摆平。卢楚城醉眼朦胧瞥见与圣约翰几个同坐的有“五月舞会”的女伴艾米莉,上前一把扯住她袖子,喋喋不休抱歉说那晚自己不该中途丢下她一人。艾米莉给缠得哭笑不得,终于被拉入他们一伙。 他们踉踉跄跄走在幽暗晦冥的银街上,几乎霸占了整条马路,笑声激荡,仿佛是要把自己的声音掷进石砖墙里永作留存。剑桥古板苛刻,可有时候又纵容姑息。古建筑上的雕像们默默俯视,这些青春韶华的放浪人儿。今夜他们是剑桥的,剑桥也是他们的,但明晨初日新生,他们将别城而去,飘散四方。 不知谁提议的划夜船,一伙人就从皇后学院撑船出去,曲折迂回往大草场方向蛇行。岸上也有夜游的学生,向他们欢呼致意,他们也解下身上T恤衫挥舞招应。卢楚城跌跌撞撞站上船尾,一仰脸满天繁星便都在他怀抱里,他觉得他的人就要飞起来,融进整个天地中去,而他的心,仿佛比天地还更辽阔。耳畔似乎有人喊他的名字,他听不真切,只顾沉浸在这伟大的自由之中,脚一踩空,人就掉进康河里。 大伙急着要拽卢楚城上来,却见他仰面浮出水面,吐出一口水,悠哉快活地笑。盛传身浸康河水能沾些许剑桥灵气,丹尼斯、本杰明几个便都起了兴,“扑腾”、“扑腾”跟着跃下水,一船文明人转瞬成了无拘束的野鸭子。那水,幽逸的温厚的清凉的,卢楚城本来醉得厉害,经水一泡酒倒醒了七八分。他伸展手臂拥抱这柔波,将自己圈圈围绕。 翌日卢楚城便背了行囊独自离开,一身静默简素,走在人群中毫不显张扬。忽然背后有人赶上来叫他,“嗨,卢楚城!” 这熟悉的呼唤让他心一沉一暖,顿了顿才回转身绽开一个灿烂无遮拦的笑容,“嗨,含笑!” “你什么时候去北京?” “八月份。” “那时候北京城可热啊,知了叫得最凶!”章含笑从书包里掏出纸笔,扬手写下一串数字递给卢楚城,“我男朋友的电话号码,你到了找他吧,他可是个北京通。” 卢楚城心里发酸,甩甩头便又洒脱,笑着说,“那我告诉他我是你的追求者,他会不会揍我?” “他八成会请你喝酒,把你当作是品味相同的哥们儿。” 章含笑想说句笑话,可谁都没笑。卢楚城大步走上前,把章含笑搂进怀里,这一次章含笑没有拒绝,也伸出手臂揽住他后背。卢楚城轻声说,“含笑,我永远忘不了你,你也不会忘记我,咱们在同一座城里。” 英格兰矜持的太阳一寸寸探出层云,霎时夏日倾城。 | | 上一页 [1] [2] [3] [4] [5] [6]
|

五年前的九月,我拖着一口笨重的大箱子来到剑桥。湛蓝蓝的秋水长天,正是英格兰的好时光。在市中心Drummer Street那一带转悠了半个小时,我仍然搞不清楚去学院该坐哪趟车。我顾不得欣赏剑桥之美,顾不得这里是我梦想中的梦想,那时的我只是沮丧,我只是这陌生小城中的一个异乡人。 五年后,我写这一篇小说,怀念剑桥,和我在剑桥所怀念的北京。(作者自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