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周六跟孩子在东莞旗峰公园草地上玩耍,阳光携带着凉飕飕的秋风吹拂在我们的脸上,格外的舒服。我跟孩子迈着轻快的步伐,蹦跳着在软绵绵的草地上捕捉树荫下的斑点旭日。 “抢劫啦,抢劫啦……”突然传来呼救声,我本能地一把抱住我孩子,搜寻着跑到感觉比较安全的地方,然后顺着几个人拼命奔跑的方向望去:几个穿着迷彩服的治安人员在追捕着两个抢劫犯人,不久便远远看到他们在激烈地打斗,接着便是水泄不通的一大群人围着两个被押着的抢劫犯人指指点点,有的还愤怒地向衣衫褴褛、眼肿鼻青的他们扔石头。 “打死他们,狗娘养的,光天化日之下抢东西,最好把他们给枪毙了。”人群中冒出一句义愤填膺的豪言壮句。 “哎,他们也怪可怜的,看样子也不像坏人,应该是背井离乡找不到工作,急着弄钱寄回老家吧。”我身旁一位面相和善的中年妇女说道。 “穷人多着呢,大家都有理由去干坏事了?这两个小偷就是该死!”另一位中年妇女反驳着嚷道。 群众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开了,其中两名高中生模样的青年的争论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随着贫富日益悬殊,社会风气一日不如一日啦!”蓝衣青年悲切地说。 “就是嘛,我真佩服这些小偷,勇气可嘉呀!”白衣青年附和着说。 “可惜呀,行动不可取,中国有法律的嘛。”蓝衣者说。 “如果我是小偷呀,我可不会干像他们这样低级的傻事,要干就要干出水平。”白衣者半真半假地戏言着。 “哦?那你会干些什么事?”蓝衣者好奇了。 “首先,我不会抢平民百姓的钱财,更不会欺负老弱病残。今天这两个小偷也活该,怎么忍心对一个孕妇下如此毒手?有本事去抢富翁呀!”白衣者洋洋得意、摇头晃脑地发表自己的“高见”。 “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是小偷,你只会抢劫有钱人了?” “君所言只对一半,我是要‘劫富济贫’,而且专劫贪官污吏的黑钱。” 随着人群越来越多,他们的讨论声音被埋没了,但我的思想始终追随着他们的讨论,做个‘劫富济贫’的小偷这一谈笑让我不禁陷入沉思。 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是《济公》,济公以一个滑稽可笑、喝酒吃肉的邋遢和尚出现,同时我们都把他捧为心目中的英雄偶像,觉得他滑稽得可爱、邋遢得博大精深,而最令人崇拜欣赏的便是他的“劫富济贫”行为。曾风靡一时的影片《蝙蝠侠》,呈现在屏幕上的也正是一个“劫富济贫”的英雄形象,就是这样的一个“大盗”迷倒了千千万万的少男少女。 如果从遵纪守法这个角度来评价的话,无论济公也好,蝙蝠侠也好,他们无疑是罪该万死的大犯人。可从大观众文化偏偏青睐这样的英雄犯人,而且从心底里不认为他们有罪,甚至根本没从法律意识这个角度来衡量他们的所作所为。 至于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群众效应,我很迷惑,这个问题应该从心理学角度去考究呢,还是应该从社会学角度去考究呢,抑或应该从人文学这个角度去考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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