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滢滢,你给我站出来! 别以为你入围了就腰杆硬了!别以为你改了作品的名字我就不追究了!告诉你,没那么容易,今天俺笑笑生要和你好好地算算帐! 不错,你选择为潘金莲翻案,创意很好,文笔也不错,俺看见你的作品被评为最有创意、最有改编价值等什么什么奖项的呼声也挺高,可越是这样,越说明你对俺的伤害有多重!我要向你索取名誉损失费、精神伤害费、胡乱改编费! 首先,你颠覆经典。 《水浒传》也好,《金瓶梅》也罢,那都是中国古典文学殿堂里的经典之作!这些作品都把潘金莲定义为一个著名的淫妇,凭什么你就不顾经典的权威性、随便颠覆?真是生可忍、熟不可忍! 作为《金瓶梅》的作者,想俺笑笑生也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可圈可点的人物,怎么到了你的笔下,就可诛可杀了?目无尊长、鄙视前辈,真是婶可忍、叔不可忍! 其次,你不分轻重。 试想想,假如我不把小潘写成淫妇,不把西门子(“西门庆那小子”的简称)写成淫贼,不让武大戴上绿帽子,这书有谁来看?嗯?那我的稿费你付给我? 还有,真把他们写成贞妇、贤臣,那作品还不早就烂了?小潘和武大以及西门能名垂青史?要么留芳千古,要么遗臭万年,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什么是真相?真相值几个钱?是俺的功劳,才让他们成名了,扬名了,传名了,留名了。至于名声怎么样,有那么重要吗?你不见当今天下,有多少人哭着喊着要做婊子、叫着跳着抖搂自己的艳史私情?我要生在今天,光替她们捉刀代笔就发了横财了,还用打小潘的主意? 还有,你不按套路。 千古文人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咱们要算是同行了,可为什么你不按圈里的规矩,光毁我?总想着踩着我的脑袋走?你应该来捧我才对,你捧我,我就捧你,互相吹捧,才能红嘛! 文人笔胜杀人刀。我就是用笔毁了潘金莲,可你不能再用笔毁了我啊!虽然你把书名改了,把主人公也改成什么什么山了,可明眼人还是一眼看得出你追杀的是俺、抵毁的是俺!如今,你逼得俺一介文人在刀下仓惶如丧家之犬,斯文扫地,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呜呜~~~ 综上所述,我决定向大宋朝廷、大明朝廷及当今人民法院同时提出诉讼,要求你: 1、停止对我名誉的侵犯,将参赛作品删除,否则,要将所获奖金全部赔偿给我,并且追加白银十五万两。(什么?没有那么多?那就十五两、一两五钱、一钱五~~不能再少了,俺的名誉不能那么不值钱!) 2、在网络上及全国级在重大报刊上发表声明向我笑笑生先生道歉。(也可以折中一下,在所有你的书的出版上写上:滢滢与兰陵笑笑生合著。这样也行) 3、第三,罚拥抱十五两、吻一斤,由我的律师老狼先生代领。(注:此项坚决要求兑现,不得折成银两。) 暂时这么多吧,我保留进一步要求更多的权力。如果不答应,哼!我就顾杀手追杀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