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 春水生日的那个晚上,我在KTV里喝了个烂醉。 我以各种名目各种理由找人喝酒,开始还有人陪我喝,到最后我只有自己捧着杯子坐在沙发的一角独自喝着,眼前是一片纸醉金迷的流光溢彩,恐怖的歌声在房间里经久不息的回绕着。这些我都不管,我只要我的酒。 林未安试图拿走我的酒时,我望着他笑了笑,然后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所有的声音都停顿了。他们愕然的看着我,我漠然的看着林未安。他的脸上愤怒和尴尬并驾,嘴唇紧抿着成一条线,原本潋滟的眼睛变得幽深。我看着他,笑了笑,走了出去。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蹲在花坛的一角吐得眼泪鼻涕直流。直到确定再也吐不出什么了时才用纸巾擦了摇晃着站起来,却看到林未安环抱着双手靠在旁边的路灯杆子上,细碎的头发垂下来遮了眼睛,脸上毫无表情。 胃里的不适又开始,我继续蹲下去吐,却已经什么都吐不出来,痛苦得想要死掉。 林未安走过来扶起我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安静的靠在他的肩膀上没有说话。眼泪却哗啦拉的顺着眼角掉落在他白色的纯棉衬衫上。侵入口鼻的还是那熟悉的柠檬味和淡淡的烟草味道。这味道十年如一日,似乎永远都不会改变。 二 我还依稀可以看见那年暴烈的阳光下,第一次看见林未安以及他牵着的那条极具搞笑味道的哈巴狗。那只银白色的看上去很温驯的狗居然看到我就冲我使劲吠,还努力要挣脱链子意图窜上来谋害我。我当时楞在原地。我不知道我是这么招狗厌的。一只这么小的连鞋都咬不烂的狗居然这么义愤填膺的冲我吠。我一时不慎,右脚踩到左脚的鞋带啪的一下就往地上倒去,我闭着眼睛等待疼痛时却突然闻到一真淡淡的柠檬和烟草的味道,我的身下也是软软的,睁开眼睛一看,我正压在林未安的身上,那只狗在我们旁边绕来绕去使劲的吠着。 我看着林未安,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潋滟光泽,我顿时失神。直至他说:“姑娘,我快成给压成烧饼了。”我才醒悟了我还趴在人家身上,连忙起来,手忙脚乱地又踩了他一脚,他坐在地上抱着脚委屈的说:“姑娘,我和你有仇吗?你犯得着这样谋害我吗?” 我看着还在他旁边饶来饶去的那只狗立刻气从心来双手叉着腰说:“你条头恶狗和我有仇吗?为什么一看到我就吠得跟得了哮喘似的还想咬我?” 林未安站起来,苦笑不得的说:“首先,姑娘,你可不可以把手放下来,你这样很像个沿街漫骂的泼妇,还有,我的欢欢这样是表示它很喜欢你,而不是要咬你。” “鬼才信你。”我悻悻然把手放了下来。 林未安倾身把狗抱在怀里对我说:“你过来抱抱它,它很喜欢你。” 我迟疑了片刻想了想我一世英明不能就这么毁在这只巴掌大的狗手里,于是颤颤微微的走过去,我刚伸出手,那只色狗就跳到了我怀里,还专往最温暖的地方窝。我顿时满脸通红手足无措。林未安站在旁边笑得快要岔气。 林未安把我塞进了计程车,又绕到另一侧开门进来扶起我,让我的头枕在他的肩膀上,拿出纸巾不断的为我擦拭眼泪。我闭着眼睛,终于沉沉睡去。 三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醒过来时头痛欲绝。浑身上下好无力气。林未安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杯清水和一些药。我看着他,终于接过,喝下。然后躺下侧身背对着他。 许久后,才能到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是门关上的声音。我的眼泪终于淌下,侵湿了半个枕头。我曾经以为可以天长地久的人,就这么毫无声息的离开了。 我始终无法忘记那一日,我抱着大束的马蹄莲还一堆食物去他的住处,准备为他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庆贺生日,用他放在地毯下的钥匙打开门看到的却是最恶俗的一个画面,在那张我选来的天蓝色大床上,林未安与一个女人赤露着身体抵死缠绵。他们甚至听不到我开门的声响只专注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我,直到那个女人的脸转过来才看清楚那是春水。我最好的最信赖的朋友。 那一刻,我失去任何思考的能力,只是呆楞的站着仿佛看一场闹剧般看着他们知道他们也看到我。 我并没有做什么,没有像肥皂剧或者是小说里写的那样一人给他们一巴掌然后扬长而去。我很冷静的转了身把食物放在桌上把花瓶里枯萎的花拿出来换上新鲜的马蹄莲,做完这一切我还站在原地看了几分钟才转身离开。 林未安匆匆套了条长裤追出来,我看着他精瘦的上半身,禁自笑了。他松开了我的手,我走了五分钟坐了公车回家,还在家楼下吃了一碗很辣的牛肉面。 春水来找我。她坐在我的格子沙发上点燃一根烟,烟雾缭绕中她的脸很恍惚。我看着她,惊觉这些人是多么陌生。 春水说蓝笙你不要怪未安,是我先诱惑他的,我想他很久了。我们只是一场欢娱,我并不会抢走你什么,他还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 我沉默。不置一语。直到她翩然离去,她的香水味道在我的房间里经久弥留。 四 林未安从未说过一句让我原谅他之类的话。扬扬也说这种人是不可以被原谅的。结婚前尚且是这样,结婚后就更惶论了。他说的时候眼里有着深恶痛绝。他说蓝笙姐我可以照顾你,我会让你过得更好不会让你伤心难过,我会让你幸福。 我笑了。我说等你再长大一些再来说这些吧。扬扬比我小两岁,是二十一岁的大男生。笑容明媚一如当初的林未安。干净的白色衬衫和淡淡的柠檬味道,还有嘴角浅浅的酒窝。 林未安时常会到我的房间来。还是许久以前我陪给他的钥匙。他什么也不说,买来食物填满冰箱,把花瓶里枯萎的花换上新鲜的花朵,这些与我之间为他做的一般。 我靠在门口漠然的看着他做这一切。我说:“你不需要为我做这些,你回去吧。” 他自西装口袋里取出一个红绒布盒,打开,竟是一枚细致精美的戒指,蓝色的宝石闪闪发光。我兀自笑了。我真的觉得好笑。 他把绒盒递与我,我看着他,并不伸手去接。 他顿了顿苦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所以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谅。这是我生日时买的,本想向你求婚的。” 我依旧不动。冷眼看着他唱戏俱佳的表演。 他转身把绒盒让到了桌上走了出去。 我伸手取出戒指往手上一戴,大小刚刚好,就像是量着尺寸做的一般。 五 在这之前,我是打算和林未安谈论婚嫁的。妈妈打开电话催问是否可把终生大事给办一办了,林未安这样好的人选可不要错过。我拽着电话线看着他那张骄傲非凡的脸说我不结婚我才不要这么久走进婚姻的坟墓,看着他顿时由骄傲变成紧张兮兮的看着我不禁笑了。 电话挂断,林未安搂过我咬着我的耳朵说:“你不嫁给我?真不嫁?” 我痒得四处躲闪大叫道:不嫁不嫁,说不嫁就不嫁。” 其实只有自己知道在内心深处我多么希望可以做那个每日为他等门为他洗干净的白色衬衫在他回家前把洗好的蔬菜放在锅子里翻吵与他吵吵闹闹相濡以沫的那个人。 扬扬买来大袋啤酒,两人坐在沙发上各自陷入沉思里。半晌后扬扬说:“蓝笙,我要与你说件事吧。” 我说:“恩,说吧。” 他咕噜咕噜灌下一瓶啤酒,踌躇了许久说:“我想和你交往。我喜欢你很久了。” 我笑了。我把左手伸出去给他看,在中指的地方有一枚戒指,细致精巧,蓝色宝石闪闪发光。那是林未安留下来的戒指。 扬扬脸色突变,一脸的不可置信:“你要和他结婚?你还打算原谅他?” 我说:“是,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原谅的。我要与他结婚不是因为我原谅了他,而是因为我爱他。” 扬扬沉默了。 我继续说:“你知道什么叫爱吗?两个人在一起,若最开始爱了后来不爱了,那也不叫爱,若最开始没有爱到最后也不会有爱。〈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这些都是理由。爱可以包容所有。” 六 我戴着林未安买来的戒指去剪了头发。把原本一头瀑布般长到腰际的长发剪成了碎发。人顿时轻松很多。连带着多日来的污秽全都一扫而光。我顶着一头杂草般的头发准备去找林未安。我记得初识林未安时我便是这样利索细短的头发,他总是往我的头上乱摸,让原本就很杂乱的头发更加杂乱。他说:“蓝笙,把头发留长吧。等很长很长的时候我们就结婚。” 七年。我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为一个承诺去蓄满头青丝。 春水打来电话时我正爬到林未安的屋子里,寂静无人,一片狼藉。单身男人的公寓。 我看了号码犹豫了一阵才按下接听键,春水焦急的声音离开传来:“蓝笙,你快来,未安住院了。” 住院?怎么会?好好的一个人。我立刻驱车到了人民医院。看到的只是隔离病房里林未安插满各种管子的身体,我站在外面看着,心里一片寒凉。为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他有心脏病?他从来都未说过的。 春水扶起我,我伸手一甩震开了她跑去找大夫,我要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还没告诉他我已经原谅了他还没告诉他我要和他结婚我还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告诉他,他怎么可以就不管不顾呢。 春水一把拉住我,我愤怒的看着她。她说:“蓝笙,你好好听我把话说完。未安一直都有遗传性的心脏病。他做过多次心电图,吃了很多药,可是都没有用。医生说他最多还有半年的生命。” 我目瞪口呆。大脑在三分钟之内不能正常运转。 七 林未安出院那天,我直接把车开到了法院。同行的还有春水也扬扬。 林未安惊道:“你把我送到法院干什么,我又没做非法的事情。” 春水神秘一笑说:“等会你就知道了,现在老实点进去吧。” 林未安突然瞪大眼睛用不可思意的看着我,我呵呵笑着装作很无辜的样子挽着他的手准备进法院。林未安裹足不前。“怎么了?”我问。 “我不会进去,死也不会进去。”他咬着牙说。 “好,那你就在外面站着,我带扬扬进去就是,反正你们差不太多,照片都看不出来。”我转身拉着扬扬的手准备进去。 “为什么?”他问。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想嫁给你。因为我要嫁给你。”我说。 “我给不了你多少幸福了。”他神色痛苦的说。 “给一天是一天。”我又拉着扬扬准备往里走。 “等等,我去。”林未安走过来拉着我的手。 两个小时后,从法院里出来,我已经是林未安的合法妻子了。我一路念叨着开始制定大大小小的规定来驭御林未安,手心里握着的是满满的幸福。 不管他还可以活多久,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小时,我都要做他的妻子。哪怕只有一分钟。只要他还活着,我就要嫁给他。 五月的太阳明媚至极。天空还是那样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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