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从来没把他当个男人,顶多就一小破孩,虽然他站起来吆喝我做这做那的时候,嗓子还挺粗,个子还挺高,但是我基本不看他,不理会他,偶尔挤出几脏话回他。我心里只是想马上把该做的都做完了,然后拿包——甩门——“哼”一句,就走人,这个就是他所谓的“三步曲”。 我真觉得我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倒霉事情,这辈子才有我那个妈,我的妈啊,她老人家某天慰问我,长途电话打了半小时(我后来觉得那都是铺垫),在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她的领导(说这两个字的时候她很用力)的儿子,要到我的学校就读,而她在人家面前夸下海口,说我在那是怎么怎么吃得开,她竟然答应领导要我好好罩着他儿子(简直就把我一良家少女说成是黑社会太妹)。我当场想要破口大骂,说不行的时候,我老妈说她胃疼的厉害,利马挂了电话,果然她是了解我的脾气,所以36计走了,害我对着忙音狂骂了一通。 我的右手小指,不能弯曲,上面有一块丑陋的皮,同样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丑陋的脚,在另一个女孩子的身上。 那场大火我还有记忆,但是后来,我完全不知道有个女孩子为了救我而失去了一只腿。 她住在我家的斜对门,或许她也毫无记忆了,那个时候我们都年纪很小,但是她的父母却一直责怪我,而我也被强制不再去外面玩。 可是我总是会在窗子口看,看见她,我的心就莫名其妙的高兴。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可以杀死美女电波的早上,我被一通电话吵醒,没错,就是我妈妈,还有她领导,我蓬头垢面的出去,下楼的时候,嘴巴里也没有积德,我最恨别人在礼拜天的时候打扰我养颜。偏偏我到楼下,我就看见一座山——他站在中间,我妈和他爸(我妈妈领导)站在那,整个就一“山”,我真是想不通,他一男生,还是一四肢发达的男生,要我罩个屁啊。我走过去,目露凶光,还没有等我靠近,我妈就迎面抓着我,小声说,笔记本,新手机你还要不。 我老妈,竟然威胁我,拜托,您是我亲妈啊,我心里暗自嘀咕。我当场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考虑到我的新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份上,我满脸春光的走过去,脚步还特别的慢,还是小莲步,我恶心死我自己了,不过我发现我的假肢装得还不错,至少没有太明显,至少很多时候它让我觉得它不存在。酸了,不是有人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吗?何况我是好女子。 我硬着头皮装淑女,陪他们吃饭,介绍校园,弄得和一“三陪女”一样,我老妈还乐在其中,对我的表现估计很满意,因为她领导看样子也被我捧得很爽,倒是他儿子,看都不看我一眼,虽然长的和陈冠希差不多,但是可比他拽多了,而且白得很,嘴巴歪,眼睛长在头发上了,而且最奇怪的是,他的右手上带着一个指套,类似打篮球的护指,但是却是弯着的,我本想嘀咕两句,可是最后却不敢说,怕捅出什么篓子。他老爸要他叫我姐姐,但是他不,他就叫我名字,我名字——白小霍。他北放口音特别重,被他叫起来听着就像“别想活。”我气岔了,想当年我也在北方呆过,我妈还说我还发挥了雷锋精神救了一小孩(虽然我不怎么记得了),可着亲切的北方感觉一下变了味道,我觉得他故意是在骂我。我准备发飙了,我妈妈掐着我的手,我的白玉一般的手啊,晚上就生疼的。我勉强微笑,说,无所谓,叫什么都一样。我自己听上去都假。 那年的高考,她考上了,而我没有,我以为我和她失去了所有交集,但是她每个礼拜都回家,都会从二楼爬到六楼。 有时候我会去敲打她们家的门,然后躲在一边,看她探出个小脑袋,然后就窝在一边看,是都不说,一直等到她关上门,我才蹑手蹑脚的离开。 我一直忘记介绍他,他的名字听上去挺雄性的——熊雷,感觉有点耳熟。名字可响亮了。可是却是一生活白痴,他老爸之所以托付我,就是因为他执拗要在外面住,我一个月要去他那两次,帮他收拾一下。我就是一个月薪千元的高级保姆,而他私人生活空间简直是臭味巡天,我第一次去是见他后第二个礼拜,正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所以我第二个礼拜就勤恳上工,可是等我推开门的时候,他还睡着,房子里的冷气开的还挺足,不愧是有钱人,我也不多说话,直奔洗衣机那,那里已经堆满了衣服,但是颜色内外都没有分,我只好一件件的掏,足见衣服之多。我还看见了他的内裤,连这个他都没有洗。而且我总觉得他在我背后看我,我总害怕让他看出我的假肢,然后笑话我,所以我笔着身子,深怕让他看出端倪。我忍不住了,走到他的床边上,说,你给我起来。他眼睛眯了一下,继续睡觉,我说你起来不起来,他不搭理我,我只好去拉他的被子,他竟然没有穿裤子,我大喊流氓,脸红到嗓子眼那。他没觉得不好意思,拉回被子说,你是耍流氓吧!然后继续睡觉。 我只好把他的内裤丢一边,继续不放过他地问,你的内裤呢?他说,穿完了,一天一条,今天刚好是第八天。他接着说,要不,你去帮我买,我要白色CK的,钱在我的牛崽裤左边的合包里。然后手指指着某个方向,或许是力气过大,那个白色的指套脱落,原来那是为了遮盖上面的一大块疤,看吧,我还是细心的观察者,虽然我不喜欢这个男孩子,但是还不会坏到没事揭人家伤疤,所以也把眼神撇过来,当没有看过。 我拿他没有办法,又不敢再拉他的被子。只好把他的衣服先分好类,再开始塞到洗衣机里,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到楼下买衣服,嘴巴当然没有闲着,边飙脏话,边想着我的笔记本。那是我第一次买男生的内裤,店里的小姐服务很周到,问我要什么尺码的?是给男朋友买吧?我连忙说不是,我知道我一定是脸红,我都能感觉到太阳在晒我。我说给我弟弟买的。尺码拿大号的吧。我当然不知道他什么尺码,反正大了不要紧。 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半裸地躺在床上弹BASS,说实在觉得还不错,但是我是音乐白痴,所以看到能弹的都这么说。我也不说什么,就直接把一包内裤给他,然后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拿出去晾。 他突然不弹,穿着内裤走过来,问我,老女人,没有男朋友吧! 老女人,拜托啊,我还是22岁啊,还是大好年华的女生啊,还是研究生,名牌大学的,他竟然这样说我,我终于忍不住了,跑到他面前,叽里呱啦说了许多的脏话,然后觉得很爽了以后,就三步曲走人了。 我经过镜子看自己的脸,好象还是苍白的很。我每个月都盼望那两次她的到来,虽然她并不知道,我不是他们学校的学生,虽然她从来不问我是什么专业,甚至只是为了钱来帮我做这个做那个,但是我还是觉得她是那么的好。她看见了那个伤疤,却好心的当做没有看见。 所以每到她要来的时候,我总是想方设法的让她生气。 我喜欢看她生气的表情,带着某种特定的乖戾。如同,我敲打我们家的门,问她的父亲为什么要恨我。 晚上,我和张轩谈这个事情啊,张轩笑到不行。 张轩就是我男朋友,和我一届,已经是大律师了,工作体面,人长的凑活,我妈说,长得太帅的男人,一定花心,为了保险,我就找了个一般的,省得有后顾之忧。 他很实在,有什么说什么啊!他说,那个小弟弟还真是有意思,还能欺负你,把你欺负成这样。我说,你还高兴了不是。他说不敢。 还挺不爽的,就是每个礼拜才见张轩一次,他总是说工作忙碌,忙碌到不能应酬别的事情,这别的也包括我啊,他每次都和我筹划说,我们将来要买个多大的房子,要给我个多少克拉的钻石,还一板一眼的说我们将来的小孩子,感觉我和他那八字都快一撇了吧! 可是我觉得我见熊雷比见他时间还要长。 此小破孩,见我去得晚了,或者是忘记去了,他就会来找我,还专挑春光明媚的大清早,穿着运动服,在我寝室楼下大叫我的名字,连宿舍楼下的大妈都知道他了,而且每次叫的时候,我寝室的花痴们跑的比我急啊,她们恨不得马上抓着他的手臂,马上塞进自己的旅行箱拉走得了,我还挺惬意如此的,就拉吧,反正不关我的事情,我还能清闲,但是他只要没有见到我探出头来,就会一直叫,叫到我跑下来,我觉得我大学体育考试跑100米都没那速度,他见了我,就好象是在教训小孩子一样,问我去哪了,怎么没有去他那。我说我要睡觉,你一死小破孩子,让人睡觉吧。等我说完,后悔了啊,因为整栋楼都几乎在清晨听到了一个疯女人的话,我还要呆啊,我还要面子啊,所以只好,拉着他的衣服和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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