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时空交错,构思奇巧,可读性强。
| | 第一节 蔷薇的记忆 1 我的家住在蔷薇街13号,崇尚西方的妈妈一直觉得这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说是蔷薇街,那蔷薇也确实是真的,红色的,泼泼洒洒地开满了整个花园。妈妈曾经一度试着让佣人和花匠把别墅附近的蔷薇连根拔掉,但是没用,没过多久它们又发出了嫩嫩的芽,开出的花也愈加的红艳动人。 妈妈并不是个愤世妒俗的人,相反的,她很善良,对下人比对花要和蔼多了,所以时间长了,他们也就不把妈妈的话放在心里,那蔷薇好象感觉到安全,也就长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漂亮。 我叫杜薇凉,蓬蓬总喜欢叫我蔷薇姑娘,因为我们家生活在蔷薇花丛里,她经常无比羡慕地感叹:“薇凉,如果我能住在像你家那么漂亮的地方就好了。”这实在是个很难办到的问题,我的爸爸是一个古董商,可以买得起漂亮的洋房,而蓬蓬的爸爸是个工人,只可以给她糟杂的市区住。当然,羡慕只是羡慕,她说:“可是有蔷薇姑娘这样的朋友,那就真是此生无憾了。” 嘿嘿,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很好。 周末的时候我喜欢跟蓬蓬去逛街,从一条街逛到另一条街,没有买很多的东西,只是图得那一份满足感。我经常会感觉心里很空很空,似乎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和身体剥离了却无从寻找。我经常在漆黑的夜里哭醒,感觉那么的空虚,甚至连眼神都是空洞的。蓬蓬说:“你是个那么奇怪的孩子。”我记得妈妈也说过同样的话,她总是那么小心翼翼地面对我,似乎我会随时手里拿着把菜刀追着她满屋子跑。 我忽然笑了。 “嘿,你笑什么?”蓬蓬推我一把,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手中的冰激淋已经溶化了一半。我有点沮丧:“对不起,走神。”蓬蓬夸张地点头:“啊,啊,我习惯了,你是那种站着都能睡着的人。” “有吗?”我把冰激淋扔到垃圾桶里,蓬蓬在一边跳着脚大叫:“浪费啊,大小姐,你真有钱。” “我是有钱啊,要不怎么能陪你来博物馆看什么木乃伊。”我说:“你不是玩真的吧,那东西怪里怪气的,不做噩梦才怪。” 蓬蓬三下两下吞掉手中的零食,伸着粘糊糊的手来掐我的脸:“我就说你没见识吧。你知道这个埃及木乃伊的来历有多奇怪吗?报纸上说,虽然是在埃及金字塔附近发现的,但是她并不是什么王孙贵族,从五官上分析是一个中国的年轻女孩,她的死因是被谋杀,可是墓穴比王妃的还豪华,光是金银玉器不知道陪葬了多少。” “这说明什么问题?” “这说明一个问题。”蓬蓬贼贼地笑:“这是一个谜。” 2 博物馆的人并不是很多,与我想象的一样,他们宁愿在阳光妩媚的周末美美地睡一个懒觉,也不愿意花钱来看一个死人.蓬蓬说,什么死人啊,不要那么肤浅,我们都是艺术青年。 我对博物馆没有什么好感,它像个特大号的坟墓一样,埋藏越久的东西越值钱。可是蓬蓬这个死丫头竟然把我一个人丢在坟墓里,自己跑去上厕所。我这才发现,诺大的木乃伊展览区还真的是相当冷清,只有几个参观的人在对着那具木乃伊指手画脚。那具木乃伊保存得很好,是个女性,头发是黑色的,看起来还很柔软顺滑。皮肤白皙,但可以确定是黄种人。她的胸前插着一把短刀,刀柄是黄金的,镶嵌着蓝色的宝石。这是一桩非常清晰的谋杀案,但是让我好奇的并不是谋杀案,而是木乃伊的表情,她的微笑甜蜜到绝望。 有人在我耳边说:“她的名字叫蔷薇。” 我回过头,像在大梦中惊醒,他是一个很慈祥的老人,花白的头发,微微地笑:“小姑娘,你对这具木乃伊也很感兴趣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恩,是的,这是一桩很奇特的谋杀案。” “是啊,一刀穿心却没有一丝怨气,应该是情杀。这具尸体的死亡时间应该是5000前,可是制作却是3000年前的工艺,这真是匪夷所思的。” 我点点头,一个穿制服的人走过来说:“教授,蔷薇女尸的复原模型马上就要做好了,复员大师请你过去一趟。” “好的,我马上去。”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朝我笑笑:“小姑娘,我还有事先走了,谢谢你对蔷薇女尸的关注。” 原来他是一个老教授。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我回过头看那具沉睡了千前的蔷薇女尸,忽然感到熟悉,她紧闭的眼睛似乎眨了一下,轻轻地,又继续沉睡,这的确是个太邪门的地方。蓬蓬去卫生间还没有回来,我却感觉一阵莫名其妙的烦躁,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回到家的时候,桂嫂说:“小姐,你终于回来了,杜先生在到处找你呢。” “爸爸回来了?”我的心情刹那间好了许多,爸爸一年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国外游荡,找到世界上最珍贵的古董是他毕生的愿望。他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一些比较稀奇的东西,在我眼里看来那根本就比不上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吃一顿饭来的珍贵。 我推开书房的门,爸爸正坐在书桌前拿着放大镜仔细地研究着什么东西,他的表情很专注,眼睛里都是惊喜的神色。“爸。”我说:“我回来了。”“薇凉,快来,看爸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是稀有的古董吧?”我心底叹了口气,能让爸爸高兴到忘乎所以的也只有古董了。 “你来鉴别一下。”爸爸把一颗质地温软的玉佩寄到我手中。从小爸爸就教我鉴别各种古董,并强迫我学习一些国家的语言,希望我继承他的衣钵。可是他并不知道,我希望成为一个作词家,而不是一个只会研究死东西的活人。 “是上好的血玉,从质地和血玉的纹路来看,应该是陪葬品,吸收了不少尸气,所以颜色偏青黑。具体的年代我也说不清楚。” “这是从一个印度学者那里买到的,至于来历,他也只是从一个收藏家那偶尔得到,所以具体年代还有待研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颗普通的血玉。” “从哪看出来的?” “一个鉴定家的直觉。”爸爸笑了笑,小心地把它放在桌子上:“薇凉,我听桂嫂说。今天你和同学去看木乃伊展览。” “是的。一具几千年前被谋杀的蔷薇女尸。”我说。 “蔷薇?”爸爸说:“这真是个好听的名字。”我看见爸爸眼里有一种熟悉的光闪了一下,这是他感兴趣的前兆。我忽然莫名其妙的气愤,我和妈妈难道都不敌一个死去的东西有价值吗? 3 蓬蓬打电话过来埋怨:“薇凉,你怎么把我一个人扔下就走了,你不知道啊,看死人是很可怕的,你个坏家伙。” 我在电话的另一端笑得嚣张:“没关系,亲爱的,我们都是艺术青年。” 两个人隔这一条线若有若无地寒暄着。我又想起来那具蔷薇女尸来,她的胸前插着一把短刀,嘴角却是甜蜜优雅的微笑,那么绝望。这时候天黑了,我闭上了眼睛,开始做梦。当然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在做梦,因为那具蔷薇女尸干枯的身体缓缓地怕上了我的床,她说:“亲爱的,你抱抱我吧,我好冷。” 她说:“亲爱的,你看我们长得如此相象。” 她说:“亲爱的,你去看我的王子还好不好?他有没有哭,有没有难过?” 她说:“亲爱的,你的记忆怎么可以丢掉,我们是一体的,你快醒过来,你快醒过来。” 她冰冷的气息充斥着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她依然柔软光滑的长发埋藏在我的颈窝里,干涸的眼窝咯疼了我的锁骨。我吓得大叫起来,于是就醒了,那触感还如此清晰地留在我身体上,那声音还如咒语一样留在耳边,她说,你快醒过来,你快醒过来。 天已经大亮了,我竟然把一个短暂的梦做得冗长而恐怖。桂嫂来敲门:“小姐,上学要迟到了。” 我懒懒地答应着,走到镜子前忽然感到自己如此苍白,像是一夜之间大病一场。桂嫂惊呼:“小姐,你肯定是病了,看你变成什么样子了。”爸爸从楼上下来关切地问:“薇凉,要不要给你请个医生来看?”“不用了,休息一下就好了。”我抬眼看妈妈,她只是小心翼翼地吃着饭,看见我微笑了一下,生疏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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