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陀氏的小说是件耗神耗力的事。在看完大结局后,虽距离午饭后才三小时,我竟又觉饥饿难当。趴在床上闭目养神,似乎还能听见自己咚咚直跳的心跳,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特别是结尾的几章,几乎看得我冷汗连连。每读完几段,都不得不停下喘几口气,复再捧书。这位俄国小说家竟能调动我十二分的情绪来阅读一个发生得离我如此遥远的故事,用语言的力量就让有看电影般的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让我始料未及。 厚厚的一本《白痴》断断续续从暑假看到开学,终于结束于今天寝室里的午休间隙。室友们都已沉沉入睡,我还陶醉在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百转千回,不能自拔。小说的情节本身就很吸引人,有多角恋的大线索,有家族社会的大背景,有宗教革命的激进,再加以陀氏妙笔生花的人物描写,穿插着阴谋轨迹,热烈表白,情感大起大落,风云突变,近乎完美。如果说人性是一本写不完的书的话,那么这本小说中就已涵盖了我们说不完的人性。虽然俄国人的名字大多长得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书中的每个角色在若干月后都能清晰忆起,一颦一笑都蕴涵无限的解释,每个角色的内心都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五光十色。掩卷细思,无数张生动的脸便纷至沓来。 一般小说大致分为三个境界。第一种是停留在人物和情节的大力渲染上的小说,比如小时候看得各种故事会,童话还有一些豆蔻年华迷恋的青春物语,都归与此流。第二种是潜心于挖掘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妥协屈从。在时代大背景下人物的起起浮浮,牵扯出一系列的爱恨纠葛,家族纷争,此类小说最多,看得也最多。第三种就是象陀氏这样的小说大家。通过故事的叙述,让自己的主观思想大大干预,肆无忌惮地开始挖人性的墙角跟。把人的所有行为,语言,都通过精神分析的方法,执行着剥洋葱的程序,把你的剖析得彻彻底底。犹如有一把黑色手术刀般的利笔,把人的哲学阐述得淋漓尽致。让我深感,原来没有鬼魅的小说,也能让人读得周身发冷,如堕黑森森的****丛林。 小说的男主角梅什金公爵,也就是大家众口承认的“白痴”,是作者最为理想的化身人物,作者的每个毛孔没个呼吸都与他息息相关。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一样,这个人物也是陀氏倾透心力塑造的灵魂寄托体。他的博爱,善良,宽容,俨然是基督教义中爱的化身,而他对于社会流弊近乎傻瓜似的评论和挑战,又无异于那个对着风车要大战一长的堂基柯德。他们都一样,是可怜可笑而又可敬的骑士。小说曾借用普希金的诗歌高度赞扬和首肯了他。小说从公爵在国外治愈“白痴”病回国的火车上开始叙述,结束于他因经受不住接二连三的打击复又发病变为“白痴”。当我看到他倾注了无限怜悯和关爱且为之做出巨大牺牲的女人,竟被他曾经拜过靶子,良心未泯的罗戈任一刀毙命后,我就知道他不会再对这个非人的世界有所留恋。在他“白痴”的世界里,至少不用承受如此剧烈的痛苦,可以心安理得的做个真正的人。公爵用巨大而克制的爱和宽恕来对待犯下大错的罗戈任。两个朋友两个情敌,最后灵魂的和解,竟然发生在那么惨绝人寰的事件后,那一幕描写让人激动不已。小说里写到:“最后,他躺在垫子上,好像已经完全精疲力尽和悲观绝望,他把自己的脸紧贴罗戈任那苍白的,一动不动的脸,眼泪从他的眼眶流到罗戈任的腮帮上。。。。”我似乎能感受到公爵咸湿,苦涩的眼泪的滋味,为之长于短叹。 小说《白痴》和作者陀斯托耶夫斯基本人一样,是说不尽道不完的。人心有多复杂,他的小说就有多复杂。他是真正面向未来作家,永恒的作家。他在小说里的大段对话,充满作者自己内心深处的疑虑,恐慌和真情实感,句句都所指深远,直指人心最阴暗隐蔽的角落。大量梦境的分析,神秘主义的象征,让人萦怀难忘,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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