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儿嫌母丑的新闻总是不绝于耳,而狗伤主人的事情却从未听说,狗作为人类的好朋友,一直就是忠诚的象征。狗年将至,不由得回忆起与自己生活过的狗。 小时候一直想养一条狗,看到小伙伴身后跟着的忠诚小狗,总是羡慕不已。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家里一直没有狗,直到我小学三年级时,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母亲才帮我捉来一只黑狗,自然,它就被叫“黑子”了。很快,黑子就成了我的忠实走狗,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每天我上学时,它都送我到中途的一座小桥边,然后坐在桥头目送我走远,而我放学时,它则早早等候在小桥头,迎接我回家,时间拿捏得很准,从不迟到。当然,对于黑子,我也是非常宠爱它的,总是偷偷地把好吃的留给它,为此我还挨过母亲的责备,在母亲责骂我时,黑子和我一起一声不吭地做出一副可怜状,当母亲一转身,咱们还是继续。黑子到我们家没过几个月,就长得很漂亮了,一身地黑毛象黑缎子一样闪闪发亮,体形不大,但是却很敏捷,也很聪明,经常帮母亲捡起毛线团什么的,总能赢得表扬。 黑子在我们家快乐地生活了一年以后,就遭遇了一场“灭狗”运动。当时乡下的狗太多了,几乎家家户户养狗,而乡下的狗都是自由活动的,于是乎街上、路上到处都是狗,狗多了就成了害,屡屡有人被狗咬伤,于是,爱民不爱狗的乡长大怒,发出了灭狗令,各村的民兵都出动打狗,白天打狗,晚上吃狗肉,黑子也成了这次运动的牺牲品,当黑子被民兵拖走时,我们全家人心都碎了,后来得知,黑子肚里已经有了小狗。 黑子被杀以后的好多年,我都不想养狗,不是不喜欢狗,而是害怕时间长了,和狗有了感情,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狗离去。高中住校,一次回家时发现多了一条黄狗,妈妈叫它“来福”,这是我们那里最常见的名字。来福显然是母亲的嫡系,它寸步不离地跟着母亲下地、上街,特别是夜晚,母亲走夜路时,有来福的陪伴,让母亲胆子大了很多。暑假里,我没事干时就训练来福,用活捉来的老鼠去激怒它,于是,来福便对老鼠恨之入骨,一见老鼠就抓住咬死,来福成了一只多管闲事爱捉耗子的狗,它的这项本领很让我们全家为之自豪。可是,后来来福就惨死在这项本领上,当时田鼠猖獗,乡邻们常用耗子药来对付老鼠,来福吃了中毒的老鼠,与老鼠同归于尽了。来福的死令我抱歉不已,如果没有我的训练,或许它就不会被毒死。 来福之后,我有近十年没有接触狗,漂泊的单身生活,照顾自己都很麻烦,何况是养狗了,直到认识了妻,才又和狗接触。妻的一家是极其爱狗的,为了得到妻的芳心,我先得讨好她们家的狗,自然,妻嫁给我时,那只名为小花的老狗也一同陪嫁过来,可是,小花太老了,或许我们新装修的家让它很不适应,没有多久,小花就病死了,小花的死让妻伤心不已,现在提起,妻依然是泫然欲涕。在小花之后,妻先后养了四只狗,我们都把它们称呼为“旺仔”。旺仔一世可能是一只狼犬,当时以为它是一只普通的黄狗,当我们后来看见狼青时,发现和旺仔非常相识。旺仔一世是一只非常神气的狗,整天神气活现、威风凛凛、叫声洪亮,妻特别喜欢它,经常把它搁到被窝里,可惜,它在寒冷的冬季里患上了咳嗽,没有熬过冬天。 旺仔二世是一条特别普通的狗,没有特色,就是因为妻在宠物店里看见它时,觉得它的眼神很可爱,就花了15元买回家了,可能是出生贫贱吧,旺仔二世的生命力很旺盛,很快就健康地长大了,同时也养成了爱咬东西的坏毛病,无论我们如何坚壁清野,它总能咬到东西,当它破坏了相当于它的身价若干倍的物品后,我们只好将它礼送出境。旺仔三世是一只腊肠犬,极其憨厚,可惜也是在冬季来到我们家,而且在宠物店就染有毛病,买回来没有几天就病情加重,很快就离开了我们。多次的养不好狗,使得我们信心尽失,沉寂了几年后,去年我们又从朋友那里捉来一只狗,为了避免重蹈旺仔的覆辙,决定不再叫它“旺仔”,而由儿子给它起名“贝贝”。贝贝其实和旺仔二世有着同样的爱好,也爱咬东西,我们只好将它栓了起来,就在每天放风的短暂时刻,它还屡屡“作案”,先后咬断了网线、打印机电源等,还霸占了我的电脑椅,并将其拆散,在我们搬入新家前,将它还给了朋友。在我们的新家里,岳父收养的一条忠实老狗跟了过来,它远没有贝贝那么淘气,温顺得经常让我们忘记它的存在,但是,它的温顺使得它在我们家有了一席之地。 在狗年快要到来之际,回忆一下自己与狗的故事,忽然发现:在我的生命里,居然有这许多狗,虽然它们的秉性各异,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忠实,无论主人怎么对待它们,它们总是忠实于这个家庭,给我们的家庭带来许多欢乐、许多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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