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偏偏在五月二日学雷锋奉献日这天气温突然下降。塞北的春风仍透着一股子寒气。陈小二原本就不愿意白白浪费一天时间,无偿给人家修鞋搞什么奉献,加上刚一出门就被那不大不小的冷风吹出一个大喷嚏,推车走出胡同口,他便油生骂娘的念头:今天我摆上摊,保证一份活不收! 到了个体协会指定的地点,他支上了摊子,却不忙于摆上工具和鞋料,只是坐下来点上一支香烟,漫不经心地看着周围:对过是一群打着少先队队旗的少先队员;右侧似乎是哪个医院抑或是美容理发行业的,他只看见一些穿白大褂的晃来晃去,而视线里能称作一点印记的,大抵只是那些飞飞扬扬的彩旗和攒动的人头。 不觉中,送到唇前的已是燃尽的香烟头,陈小二回过神,开始不紧不慢地一件件摆那些他每天都急于摆上的各种工具。或许是不习惯他这超常的慢动作,一双小手伸过来在他的摊子上忙活起来。整个早上都没抬起眼皮的陈小二,眼睛被刺痛般本能地睁大,见一团火红,他便努力睁大去看这红: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穿着红色的衣服,领口系着一条红领巾。 “叔叔我来帮您好吗?” “不必了,天还早呢。” “叔叔,您天天在这儿修鞋吗?” “不是。” “那您每天都是这么晚才摆摊吗?” “不!” 陈小二越来越烦,他一个字都不想多讲。小姑娘似乎也看出了陈小二的不耐烦。 “叔叔,麻烦您给修修这双鞋好吗?” “终于上题了,原来这小丫头打进步是让我给她修鞋呀,呸!呸!如今连小学生都会玩心眼儿,哼,我就是不修!”陈小二心里恨恨地想。 “叔叔,这鞋很好修的,我帮忙给您打下手好吗?”说着,她从身后变戏法般拿出一双足有四十二码的皮鞋。 一口一个叔叔叫的陈小二有点悔,咳,一个小孩子,修就修吧,打发走就完事了。 于是,陈小二极不情愿地接过那双鞋。并不十分认真地缝了几针,又在底上钉了一层胶皮,顺手扔给小姑娘。 “谢谢叔叔,给您钱。”她掏出有五角、贰角、壹角的大约有二、三元钱放在了陈小二的钉盒里。 “钱?今天是义务服务,不该收钱的。”陈小二想,“可她若不为便宜,干嘛今天非把她爸爸的棉皮鞋拿来修?”于是,陈小二笑了笑:“告诉你家大人,穿坏了再来修啊。” “不,叔叔,这鞋是对过王叔叔的,他的脚前天救火时被烧伤了,呶,对面胡同第一家就是王叔叔家。”说完,她一闪便离开了。 “莫非他就是前天帮我大姨家救火的王明?真是好人啊!要不是他,我大姨家早就被大火烧光了。”陈小二心里嘀咕起来。 钱!他猛地抓起钱。 “小姑娘,给你钱。”可当他抬起时,小姑娘已走到马路的另一侧。 听到他的喊声,她回过头冲他大声地说:“叔叔,您收下吧,那钱是我自己攒的零花钱。” 声音不大,可陈小二听的特别刺耳,更为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看清她的脸,眼里噙着一汪泪的他,只看到了那飘舞的红领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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