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原文: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音he]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诗曰: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释文: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这个故事,懂得孝孝敬母亲就可以了,万万不可学。因为母亲和儿女都是亲情不可夺,假如我是那位母亲,我不会为了自己的苟活,而去伤害孙子的……那样会安心吗?当然罪魁还是这位做父亲的愚蠢行为,既然你没有能力养家糊口,娶老婆做什么,等你将母亲奉养天年后,再娶也不迟呀!不过也难怪那时没有计划生育政策,要不也不会如此让人如此辛酸、惨痛的两种选择。 这是那个时代教育的一种方式罢了,不能在今天用现代人的思维模式去否定。如今如此无聊的宣传太多了,有谁相信! 去年夏天,一位朋友出差回来,在班车上。班车内突然起火,这位朋友将车窗打开,将坐在后面的小孩、妇女、老人一个个送下车,自己却被烧了衣服和头发、眉毛……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扑灭了。朋友也被炒作成英雄,什么:“……他大喊一声:‘我是共产党员,乡亲们的生命财产是宝贵的……’”“……当记者采访他时,问:‘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说:‘……我脑海里浮现的是董存瑞、黄继光等无数革命先烈……’”“……他的脸在夕阳的照耀下更加灿烂,形象逐渐高大魁梧了起来……”我私下问他: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说:没想,人忙无智,没有想自己,只是将别人像自己的行李一样送下车。可能是动物群居关爱的本能……这家伙就是个真正英雄,说的简洁、真实。而媒体一炒作,他却被“歪曲”了。 还是鲁迅说的好,拿肉麻当有趣,污蔑了真心人,教坏了后人。 过去的孝心行为却总会被神话,如今媒体还在继承着、宣传着…… 但宣传仍然在宣传,典型人物仍然在成批塑造,我有时再想,我们残障人士最大的愿望是将我们看成普通人而不是“身残志坚”;失去了父亲或者母亲的单亲孩子需要更多的是温暖和必要的心理辅导而不是树成“独立”典型,因为他们还没有到独立的年龄。 然而宣传还在继续,你能制止?因为是在为政治服务。 在今天学习要学习的,但可不能去杀子奉母,如果实在困难可以请求国家民政部门帮助解决。实在不行,可以由老夫带养,千万不要“活埋”孩子呀,否则你不但完成不了“孝名”,你会被判谋杀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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