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古德云:“体者,一部之指归,众义之都会”。非但会意甚难,即便是宣讲也非易。为了能层次分明,便于读者检阅,故分二部叙说。 甲一、须显体 如来谈经无数,但一经有一经之名。这样既便于后来分门归类的编辑整理,也便于研读者的寻名抽取,佛教的传入对中国的目录学有很大的贡献。既然如来所说经典有能诠之名,则名下必具所诠之体。 古德说:“名是假名,体是实体;假名是傍,实体是正”。顾名思义,前科的释名,如“宾”为能诠,此科的显体是显示经中的真谛,如“主”属所诠。作个比喻,经题就好比是人之姓名,空无所指,只是个代号而已;经体是经之实义,如人之身体五官相貌重要。如果经典不具备诠释义理的实体,则就不符合佛说,堕落邪倒无所印证,也就没有什么价值流通于世。也就犹如人之惟有空名而缺无身体,到底张三李四却不知所指,即等于龟毛兔角的虚无妄谈而已。 是以须知经中的文字,只不过是佛陀教化众生的方便语言文字而已,但其意旨是在令人循名得体,领会佛陀垂世说法的真实意旨,即要透过浮云看真月。这如“因荃得鱼”、“由指见月”的意思相同。若逐名迷体,虽遍阅三藏十二部又有何用呢?只不过是咬文嚼字,空堕窠臼,一点真实利益也得不到,犹如老鼠啮生姜。 《圆觉经》云:“修多罗教、如标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因此,释名后则须显体。无奈世人多则不解如来说法是指月示人,多则执指为月,这样不但失月,反而失指,因指与月,明暗二相,体不同故。所以,不论是研究佛学者,还是听闻佛法者,贵在于语言文字间,识得其体。若既不能透过文字关而又过分地执着拘泥于文字,则犹如狂狮逐土块,有何益乎?是故此经以法喻立题,远离人我之四相,而识得第一义空之真体。 甲二、正出体 然而,一切经论又有大、小乘之分,小乘经论皆以“三法印”为体,大乘经论以“一实相印”为体,但这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而已。若椐实质的研究,即每一部经论各有其独特之体,这犹如丹青画画一样,虽各人以其各自的风格画种种不同的画,但都必须以白纸为通体。如《华严经》以“一真法界”为别体,《楞严经》以“如来藏妙真如性”为别体,《弥陀经》以“寂光真体”为别体,《法华经》以“不思议圆融三谛”为别体。故释名之后显体,其真正目的在于探取各经独之正体。 此《金刚经》,则以第一谛空为其正体。如经云:“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这里“无四相”,即人空也;“无法相”,即法空也;“亦无非法相”,即空空也。又云“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亦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寻经文可知,以第一义为此经所依之正体”。五重中第二显体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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